那句“烧我那部分”在我心头盘旋三日,像一根扎进骨缝的刺,越静越痛。
我翻“回声渠”记录时,指尖冰凉。
一页页翻过,那些匿名投递的政议残卷,本该是百姓的声音,可越看,心越沉。
近月来,凡是涉及医政、赈灾、妇孺安置的条文,几乎无一滞留,皆被火推行;而匠户轮值、商税改制、漕运调度等案,却屡屡以“再议”二字压下。
这不是巧合。
我认得这些笔迹的起笔方式——顿锋轻入,横画微挑,像极了当年我在灯下为贫病妇人代写诉状的模样。
再细看,竟与井底浮现的那行稚嫩水字,同出一源。
我猛地合上册子,指节白。
原来,我一直以为自己在放权,在让百姓声,可到头来,不过是把笔换了个握法。
我不再亲自写令,却用偏好划出无形的圈——谁的诉求能进宫门,谁的呼声被搁在案角,全由我心里那杆偏斜的秤定夺。
我不是在“共活”,我是在以仁慈之名,继续执笔。
小满端药进来,见我枯坐如石,轻声问:“娘娘在查什么?”
我望着窗外灰蒙的天,忽然笑了,笑得涩:“查我自己。”
她一怔,没再说话,只默默将药放在案上。
那碗药是新调的,专治心神不宁,是我前些日子亲手开的方子——连这,也透着掌控的影子。
我连自己的情绪,都不愿交给时间,非要用药压住。
第五日,我闭宫。
宫门落锁,禁绝外讯,只命小满将这三年来我亲批的奏案尽数搬来。
红批如血,层层叠叠堆满三张长案。
我一案一案翻,一笔一笔对,按“是否出于私心”分类。
有些批语我写得极快,甚至未等内阁合议便已朱批落定:“准,办。”如今再看,那“办”二字,竟透着不容置疑的傲慢。
范景轩夜访时,我正对着一份“孤女医馆扩址”的批文出神。
他立在门边,玄色常服衬得眉目深沉,见满室红批文书,轻轻一叹:“你连仁慈,都想掌控。”
我抬头看他,声音哑了:“我救过那样的孩子。七岁被卖作童养媳,高烧三日无人问,是我从乱葬岗边上把她背回来的。可现在,我是因‘该救’而批,还是因‘我想救’而压其他案?”
他沉默良久,走到我案前,指尖抚过那行“准,办”,忽然将一枚玉印轻轻放在我手心。
温润,却沉。
“这是御前特批印。”他低声道,“你用它三年,比六部尚书的印还重。若你不敢烧自己,我来点火。”
我攥紧玉印,指腹摩挲着上面的“执信”二字,忽然觉得可笑。
我曾以为这印是工具,是责任,是改变的支点。
可它早成了我心中神龛的钥匙——我借它行善,也借它藏私。
次日清晨,我命人于焚典台前设“剖心台”。
不宣礼乐,不列仪仗,只悬一面素布,上书三字:“我有罪。”
百姓闻讯而聚,坊间巷尾皆空。
我立于台前,风卷衣袂,手捧七份自劾文书。
“江灵犀,执笔三年。”我声音不高,却传遍全场,“私心七处:偏重医政而压商议,因旧怨否决漕运人选,默许亲信执事连任三载,以‘护民’之名行‘控声’之实……此七罪,皆以‘共活’为名,行‘我活’之实。”
台下死寂。
我逐页展开文书,念出每一条自责,念出那些我以为“正确”实则“专断”的决定。
念到第三条时,有老妇在人群中低声啜泣;念到第五条,一名年轻郎中突然跪地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