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头。
“我知道。”
那一夜,我未眠。
我坐在井边,听着风穿殿宇,像无数未出口的辩解在回响。
我望着火盆里渐渐冷却的灰烬,心想:若真有天命,那就让这命不再系于一人之手。
七日后,捷报破空而来。
边军依“焚验法”三日共议,焚陶十七次,终定“分疫三策”:轻症分治于村坊,重症集救于营医,药引以野草代贵药,火验三回,皆显“可行”。
疫势七日得控,染者生还过半。
更奇者,最后一夜,火盆烈焰突缩,灰烬翻涌,竟浮出八字——
“灵犀无罪,共活有责。”
范景轩亲自送来军报。
他站在殿前,没有宣旨,没有庆功,只是将那块烧得微翘的陶片递到我手中。
火漆封印已拆,他指尖还沾着边关的沙尘。
“他们终于不怕背锅了。”他低声说,眉间竟有释然,像压了十年的铁链,终于松了一环。
我抚过那八字,指尖微微颤。
不是因被赦免,不是因清白得证。
而是我终于看见——那口曾为我而燃的火,如今已成了千万人手中举着的灯。
他们不再跪拜,不再呼喊我的名字,但他们学会了在火前低头,在理前沉默,在错中自省。
当夜,我独坐井边。
井水如镜,映着残月,也映着我渐渐模糊的轮廓。
远处墙外,孩童嬉闹声随风飘来:
“现在连娘娘都要守规矩啦!”
笑声清脆,远去如铃。
我未动,只静静看着井面微澜。
忽然,水面涟漪轻晃,竟浮出一行新字——
“你不再是火的主人,而是第一个被火照亮的人。”
我怔住。
良久,仰头。
一片灰烬自宫檐掠过,被夜风托起,打着旋儿,像一只学会飞翔的蝶。
它不落灰堆,反向高天而去,消失在星野之间。
而深宫某处,烛火微动。
范景轩执笔批阅奏章,朱砂笔尖悬在“御批名录”之上,微微一顿。
他闭了闭眼,落笔轻划,将“江灵犀”三字缓缓抹去,换上一枚无字印——空印如渊,却重过千钧。
风穿殿过,吹动案上一册私记。
我起身,走入内室,取出那本写满心血与秘密的药录,轻轻投入火盆。
火焰舔舐纸页,字迹蜷曲、焦黑、化灰。
小满立在门边,望着我,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娘娘……您最近,连井都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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