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只有她那么傻的人会相信了。
实话说,男人这种东西一旦频繁地告诉你,我对你是认真的,我没瞒着你任何事。那他就一定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他明明都拥有了那么好的姑娘,还在外边儿偷吃……烂人。
呼……
不能再想,我需要冷静。
他手机里确实没什么东西,很干净。我翻来覆去没找到和那个女人有关的任何信息。
啧,看着傻不拉几的东西偷吃的时候倒是谨慎得很。
不过,这玩意儿竟然给她备注老婆?!
他配吗?
我凝视屏幕里那两个字,心里涌上无尽的酸涩。
这玩意儿哪比我强了?他凭什么给她打这个备注?他凭什么一面哄着别的女人,一面把她当老婆?这特么什么东西!
不……我应该冷静。
他已经死了,纠结备注这种东西没有意义。
对了,我应该把这手机扔了吧?
要不干脆直接把它摔个稀巴烂?
等等,稀巴烂……
好主意。
我又看了他一眼,然后放下手机,准备把他的衣服全扒下来,和手机一起扔了。
——你问我为什么扔衣服?
很简单,我没法直接抛尸。
所以我决定,把他拆开,一块一块地扔。
随便扔哪。
当然,最好是扔到一个有野狗的地方。
能填狗肚子,算他的幸运。除了野狗,还有什么动物愿意接受一块死肉的他?
这样做的话,衣服就变得多余。
扒他衣服还费了点力气。
这玩意儿恬不知耻地在大冬天和那女人打野战,我还以为他不怕冷呢。结果身上穿了袄子也就算了,还裹好几件——保暖衣、毛衣、马甲。
而且特么,他还穿了秋裤。
真就野战的时候……不怕冷,平时装正经人的时候又裹那么厚?
全部脱下来的时候,我只扫了眼他的肉。体。
吐了。
衣服很多,一次性丢肯定不行,至少得分两次。
先把薄的和垃圾装一起扔了吧。
等等……衣服上还有我的指纹。
得擦干净。
做完这一切,半个小时过去了。
我找了个黑色塑料袋,把衣服塞进去,又拿上一包垃圾,随后戴上帽子围巾出门扔它们。
走到一楼的时候,楼下房东开的那家电器店里的小店员正准备关门,见到我便停下手中动作,直起他单薄的身板,和我打了声招呼。
笑得特恶心,牙上还有菜叶。
“方云,这么晚去哪啊?”
去地狱。
我微笑着点头:“扔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