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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身回魂(第5页)

《大学》《中庸》钻进我的五脏六腑。

最后,千万个读书人的记忆,冲进我的脑子。

我看见汉代太学生在太学门口饿晕。

看见唐朝举子在长安客栈病逝。

看见明朝童生跪在考场外磕头磕出血。

看见清朝秀才抱着牌位投河……

他们的一生,他们的学问,他们的不甘,全成了我的。

我抱住脑袋惨叫,可出的声音是之乎者也。

我的背开始驼,我的眼睛开始看不清远处的东西——

孔乙己是近视眼。

我的手指开始不自觉地颤抖,在空中写字——

写“茴”字的四种写法。

“好了,”丁举人,不,是无数个读书人的集合体,满意地笑了,“又一个孔乙己成了。鲁镇不能只有一个孔乙己,得有千千万万个。这样,我们的学问才能永远传下去。”

他们走出咸亨酒店,走进鲁镇的夜色里。

我瘫坐在地上,看着自己颤抖的手。

手心里,那个红印子已经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满手的茧子——

是握笔握出来的茧子,和孔乙己手上一模一样。

第二天,鲁镇多了许多“孔乙己”。

丁举人穿着破长衫在街上教小孩“茴”字写法。

账房先生抱着本《论语》在桥头晒太阳。

连杀猪的屠夫,都开始之乎者也地说话。

他们都有共同点:穿长衫(哪怕是破的),说话文绉绉,动不动就掉书袋。

他们都记得无数典籍,却找不到一口饭吃。

他们都用“窃书不算偷”来安慰自己。

全镇的人慢慢习惯了。

习惯了满街的之乎者也,习惯了到处有人显摆学问,习惯了读书人穷困潦倒还要端着架子。

因为这些人虽然没用,但无害啊。

不造反,不闹事,最多偷几本书,还自欺欺人说“窃书不算偷”。

多好。

比那些整天嚷嚷变法、革命、新学的读书人好多了。

我也成了孔乙己。

掌柜的辞了我,因为我总在柜台上写字,吓跑客人。

我搬到土地庙后头的破草棚,正是孔乙己生前住的那个。

每天去咸亨酒店,站在柜台外头,等好心人请我喝酒,请我吃茴香豆。

然后教他们“茴”字的四种写法。

有时夜深人静,我会突然清醒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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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自己本来是咸亨酒店的小伙计,不是读书人,不该之乎者也。

可这清醒只持续一刹那,就被海量的典籍记忆淹没。

那些记忆在告诉我:你就是读书人,你一辈子都是读书人,你下辈子还是读书人。

昨天,镇上来了个年轻学生,穿着中山装,剪了短。

他看见我,眼睛一亮:“老先生,您知道孔乙己吗?鲁迅先生写的那个人。”

我抬起头,用孔乙己的表情,孔乙己的声音:“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学生愣住了,随即狂喜:“像!太像了!您就是活着的孔乙己啊!”

他掏出纸笔,要记录我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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