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年间,我进士及第,授了渭南县尉。
赴任前,恩师崔侍郎设宴送行,酒过三巡,他屏退左右,忽然按住我的手。
“元晦,此去需记得,官名非虚名,是有重量的。”他眼中带着我读不懂的忧虑,“若觉肩上沉了,夜里听见有人唤你官职……莫应,来长安寻我。”
我只当醉话。
赴任三月,风平浪静。渭南小县,公务无非缉盗审案,催粮征役。
怪事始于一封公文。
那日我批阅刑案卷宗,见“主犯赵四”四字,墨迹忽然向内塌陷,纸面留下个凹痕,仿佛被无形的手指狠狠按过。
我揉眼再看,凹痕已平,只是那“赵四”二字,颜色似乎淡了些许。
当夜我便梦见公堂。
堂下跪着的不是犯人,是个穿青袍、无面孔的人形,脖颈处悬着一块木牌,刻着“赵四”二字。
它反复叩头,喉间出砂纸磨铁般的声音:“求明府……将名字还我……没了名字,魂找不到坟……”
惊醒时,窗外梆子正敲三更,而我手中,竟真的攥着一小块朽木,上面“赵四”的刻痕犹新。
次日升堂,衙役来报,说在押的盗匪赵四,今晨狱卒现时,已气息全无。
仵作验尸,全身无伤,只是脖颈处有一圈淡红色勒痕,形似细绳——与我梦中那人形脖颈悬牌的位置,分毫不差。
更奇的是,所有卷宗、名册上“赵四”二字,墨色都淡得像被水洗过,三日后再看,竟消失无踪,仿佛此人从未存在过。
我脊背凉,想起恩师叮嘱,修书一封送往长安。
回信来得快,崔侍郎只八字:“官印镇之,谨守本分。”
我捧出县尉铜印,压在卷宗上,那之后月余,果然无事。
直到处理一桩田产官司。
原告是个老秀才,颤巍巍递上状纸,满篇“之乎者也”,核心是说邻居占了他三垄地。
我例行公事,朱笔批了“查勘再议”。
笔尖离纸刹那,“老秀才”三字在纸上猛地一跳,竟像活虫般扭动起来!
我惊得摔了笔,再看时,那三字已恢复如常,只是笔画间渗出极淡的腥气。
三日后,老秀才暴毙家中。
邻里说,他死前夜夜绕屋疾走,念念有词:“我的地……我的名分……”气绝时,手中紧握着一把泥土,指缝间渗出的,竟是黑如墨汁的血。
而案卷上“老秀才”及其本名,也一日淡似一日,终于化尽。
我彻底慌了。
这官,这权,这判人生死的朱笔——竟真能“吃”掉人的名姓、乃至性命?
我称病闭门,翻遍县衙故纸堆,在一箱贞观年间的残档里,找到几页斑驳札记。
字迹漫漶,但关键几句尚可辨认:
“……凡官皆有口,非血肉之口,乃律法之口,食罪人之名以自肥……”
“……官愈高,口愈巨,初食名,后食运,终食魂……”
“……惟持印者可暂镇,然印亦饲官之器,饲久,则官活……”
最后一句,墨色狂乱:“官若活,则噬主!!!”
我跌坐在地,浑身冷汗。
原来这官职,真是个活物!
批阅公文、升堂断案,都是在用“律法之口”吞食涉案者的“名分气运”!
官印不是镇物,是饲具——我每用一次印,就是在喂这名为“县尉”的怪物一口吃食!
喂得多了,它就会活过来,反噬其主!
难怪恩师说“官名有重量”——那分明是这怪物趴在我肩头!
我想弃官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