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审稿。
陆沉的手指动了一下。
白瓷抬头看他。
他没有伸手。
许照微先拍标题。
再拍页脚。
页脚有编号。
PUB-00-A。
不是最终件。
韩麒问:“签名在哪?”
许照微翻到最后。
最后一页少了一截。
右下角被裁掉。
左下角还留着半块签署栏。
签署栏上方印着四个小字。
暂缓意见。
那四个字被一条旧折痕压过。
折痕上面,贴过一层窄纸。
窄纸已经没了,只剩胶痕。
胶痕旁边,是陆长川的名字。
不是印章。
是钢笔字。
陆沉看着那三个字。
纸张很薄。
灯一照,背面的字影透出来。
许照微把透明压板放上去。
“陆长川签在暂缓意见栏,不在签发栏。”
韩麒问:“能确定?”
“能初判。签发栏在右侧,被裁掉了。”
她把页面往上推半厘米。
“看这里,栏线断在裁口。陆长川这边的栏线是完整的。”
韩麒把话压得很平。
“也就是说,现在流出的扫描件如果只截右下角,会把他的签名看成签发。”
“可以做到。”
许照微没有抬头。
“但这要看扫描范围和后贴窄纸。”
陆沉问:“暂缓意见写了什么?”
许照微翻回正文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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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有三行手写字。
墨色比签名浅,像写的人当时换过笔。
未确认人员不得列入纪念对象。
不得以献花、追悼、认领替代核验。
待本人回,或待物证足以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