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也想要一个红缨枪!”
霍去病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带着一种小孩子看见心仪玩具的兴奋。
他从天幕亮起的那一刻起,视线就没离开过将闾手里的那杆红缨枪。
那枪是真好看啊。
枪身修长,枪尖雪亮,枪缨赤红如血。在风雪中舞动的时候,那抹红色像一团火,烧得人心里发烫。
霍去病看着那杆枪,就像一只金毛犬看着一块肉骨头,眼神里写满了“我要我要我就要”。
霍去病用的是槊,槊很长,很重,刺出去的时候势大力沉,一槊下去能连人带甲捅个对穿。他一直觉得槊是天底下最好用的兵器,没有之一。
但现在他动摇了。
那杆红缨枪在将闾手里,轻灵得像一条龙。刺、挑、扫、撩,每一个动作都行云流水,没有半点拖沓。
尤其是那一记自下而上的撩刺,从千夫长的腋下斜贯胸腔,看起来就厉害极了。
霍去病的手不自觉地握了握。
他也想要一杆这样的枪。
而且天幕上说了,这个将闾用的红缨枪是经过改良的,比普通的长枪更轻、更韧、更趁手。
霍去病咽了口唾沫,眼神亮晶晶地一直盯着刘彻。
陛下,我要,给我做。
那枪,那枪它在呼唤我,你们听见了吗?
对不起,槊,你很好,你真的很棒,你陪我打了很多胜仗,但是我遇见更好的了。
这不怪你,也不怪我,这是命运的安排。
红缨枪,是它,是它,就是它,我们的英雄小哪咤……不对,走错片场了。
刘彻看了他一眼,觉得有点好笑。
他和霍去病相处不是一天两天了,他知道这个外甥兼爱将的性子。
霍去病这个人,打仗的时候狠得像一头狼,但平时其实挺简单的。看见喜欢的东西,眼睛就会发光,藏都藏不住,还是个孩子呢。
在朝堂上就说想要,看来是真的喜欢。
小时候是这样,长大了还是这样。
刘彻觉得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赤子之心”。
刘彻看了一眼天幕上将闾手中的红缨枪,在将闾手中那杆枪像是活的一样,出枪如龙,收枪如风,指哪打哪,干净利落。
确实漂亮好用,也适合霍去病那种“狂飙突进”的打法。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你还没看见枪尖,枪尖已经在你喉咙里了。
刘彻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下。
他故意端着架子,慢慢悠悠地问了一句:“冠军侯想要什么?”
霍去病这回没忍住,声音都大了半度:“红缨枪!就是天幕上那个!”
殿上的气氛瞬间活泛了几分。
有人笑了,有人忍着,有人装作没听见但耳朵竖得老高。
卫青站在队列最前面,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外甥,然后默默把头转了回去。
这谁家傻孩子啊。
虽然是他家的,但他现在不太想认。
这孩子是不是被陛下宠坏了,想要什么就给什么,从小到大就没受过委屈。不过转念一想,霍去病要的是兵器,又不是什么奇珍异玩。兵器是拿来打仗的,打仗是保家卫国的,保家卫国是正事。这么一想,好像也没什么问题。而且这孩子打仗是真的猛,给他更好的兵器,他能打出更好的战绩,杀更多的匈奴人,让大汉的边境更安宁。
嗯,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