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还有一种名叫神臂弩的强弩,据说其射程可达三百步开外,能于百丈之外,轻易洞穿敌人的重甲……”
清澈的水迹画出横刀和弩的轮廓,虽然简单,但意思到了。
嬴政听得极其专注,眼睛盯着她手指移动,那眼神是越来越亮,里面闪着的光,是帝王对强大武备最直接的渴望。
最终,他开口声音洪亮,震得殿内彷佛都多了几分生气。
“好,来人!传少府、墨家巨子、公输家主,并蒙毅、王贲,速来章台宫议事!”
这一次,他甚至特意点明了要公输家的人也来。
为啥呢?
自从统一六国之后,大秦的疆域急剧扩张,对兵器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光靠墨家一派,人手确实有点转不开了。
况且,在精密器械制造这方面,公输家族世代传承的技艺,确实有其独到之处,据说他们的祖师爷还能造出飞三天不掉下来的木鸟呢。
相比之下,墨家更侧重于实用技术的普适性和坚实的理论基础,那本《墨经》里就记载了大量关乎光学、力学的深邃知识。
这两家凑一块儿,一个动手强,一个理论牛,正好互补。
没过多久,几位重量级的大臣便齐聚章台宫。
璇玑将自己所知关于后世兵器的那些零散知识,结合当下的工艺水平,捡着现在能实现的说了出来。
她首先详细讲解了红缨枪的构造理念与实战优势。
墨家巨子听得连连颔首:“妙!妙啊!此物设计精巧,长度、韧性、技巧都兼顾了,确实比现在军中的长矛更灵活,更能让兵卒发挥本事。公主殿下高见!”
璇玑见嬴政和众位大臣都对这红缨枪表现出浓厚的兴致,便说得更加细致深入。
“陛下,诸位大人,这红缨枪的好处,总结起来便是四个词:更长、更省力、更刁钻、也更提气。”
“先说长,两军对阵,特别是步兵和战车打起来的时候,一寸长一寸强,咱们的兵还没进入敌人的攻击范围呢,咱这枪尖,‘噗嗤’,就先给他捅上了。这就叫先下手为强!”
蒙毅闻言,若有所思地点头,眼中闪过赞同之色:“公主此言在理,长兵器对战,长短之差,往往就是生死之别。”
“再说这省力和刁钻,关键在这枪杆和红缨上。”
“白蜡木枪杆有弹性,不是死硬死硬的。真正会用枪的高手,靠腰腹发力,藉着枪杆自身的弹性,能让枪尖高速颤抖,瞬间抖出好几个枪花来,虚虚实实,敌人看得眼花,根本不知道你要往哪儿扎,挡都没法挡,这就叫诡诈。
而且用巧劲儿,兵卒省力气,能打更久。这里头有一套核心技法叫拦拿扎,练熟了,真能四两拨千斤。”
王贲是懂行的,立刻看出了门道:“寻常长矛直来直往,确实缺乏这般精妙变化。照此说来,一名训练有素的枪兵,岂非能轻易应对数名使用普通长矛的敌手?”
璇玑又说起红缨,“可别小看这红缨,它可不是摆设。
有很大的用处,枪扎过去的时候,红缨跟着乱晃,像在敌人眼前甩红布条,干扰他看清楚枪尖在哪儿。
还有呀,大家想想,千军万马的战场上,咱们的士兵一片玄黑盔甲,寒光闪闪,里面跳动着这么多红缨,像一团团火苗,咱们的人一看,就知道自己人在哪儿,心里立马就踏实了,胆气也壮了,看着就威风!”
说到此处,璇玑语气稍缓,带着一丝俏皮补充道:“当然了,它叫红缨枪,但咱们要是觉得玄色、靛蓝色更酷,换颜色也行。
只是……嗯,据我所知,在后世的记载中,还朕就是以此朱红之色最为着名,也最是夺目耀眼,辨识度极高。”
蒙毅也接话:“这样说的话,枪头扎进去再拔出来,血会顺着血槽流,这红缨能吸住一些血,防止血一下子流到枪杆上,手滑握不住。战场上兵器脱手,那可不是闹着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