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脚步走了七下便停住。
后门玻璃里没有出现清楚的脸,只露出一双旧式搭扣鞋,鞋尖在长凳旁轻轻并拢。
苏雨没有叫她宝宝。
一九七九年的女婴,到今天若还活着,早已成年。眼前的影像可能来自某一年,不能因为纸上写女婴,就要求所有后续痕迹永远停在刚出生。
林川把问题换成了能回答的样子。
“这双鞋,是你自己穿的吗?”
鞋尖动了一下。
“你记得这是几岁的时候吗?”
没有回应。
他停下来,没有一连串追问,更没有顺着陆姓给她取一个听起来完整的名字。
第二天,地址条对应的旧照护点材料找到了部分移交记录。
一个同日女婴曾被转入,使用的是暂用编号。后来有了长期照护家庭,家庭姓陆,但转出时的母亲信息仍沿用了原栏里的来送衣的。
一个不能指向具体人的称呼,被一路抄到了后面。
核查人员说,仅凭这些还不能断言已经找到了现在的本人,转移编号与生日仍需要逐项对上。林川把这个限制记得很清楚,没有让苏雨先对玻璃里的人说你家找到了。
许素珍的线索则停在另一座城市。
有同名者的后续材料,具体是否本人尚待确认。她有没有继续寻找,后来过得如何,也不能凭两张残页给出全部答案。
这次没有一夜重逢。
只有一件可以先修正的事。
罗玉兰确实送过衣。
许素珍确实委托过照护,并有回来寻找的线索。
女婴曾转出,却不能把转出后的未知写成已经被母亲放弃。
林川在后册旁边,把已经核对的材料出处与仍待确认的部分分开附上,允许查证继续,而不是为了凑成一页完整故事,把缺口填满。
水槽里那块小被慢慢垂下。
一直绷紧的布角松了,像送衣人终于不用再拿双手证明自己带来过什么。
玻璃上出现一行被湿痕擦出来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