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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页(第1页)

萧锦岁发丝还凌乱着,脸已然在光下滤出明暗交替,她朝她勾勾唇,一双眼含着方苏醒的慵懒。  “主……?”夜莺欣喜:“您醒了!!”  躺了十日,萧锦岁躺得脖颈卡顿,她起身,发现右手的伤痛果然不复存在,很流畅的关节活动。  回来了。  她被斩断的筋脉,被夺走的骨血,被剥削的皮肉,以及差一些要丧失的气运,终将转身。  “状况如何。”萧锦岁刚睁眼就关心事态发展,问道:“出发了吗。”  夜莺答是:“在江洲交界,约莫十几里路到湖洲,主子,现下继续走吗?属下建议换辆马车。”  萧锦岁单手放上脖颈扭动一下,说:“车怎了。”  夜莺将晚上在城关口与守卫的纠缠讲了一遍。  萧锦岁望向马厮,示意边走边说:“确实无法再用,先带路,本王……我,有个疑虑。”  不该再称王,已不是大朝的摄政王,她只是萧锦岁,再然后,会是所有人都需避讳名号的帝。  走到车前,萧锦岁同柳宁月一样,四处敲打了一番,最后放下手,若有所思道:“果然,柳宁月,何意。”  只要懂设计与造架的都能听出,四角木头中空,明显有四个暗格,更别提柳宁月上手敲过,不可能听不出来。  奇了。  夜莺道:“她居然帮我们?为什么?”  柳家通敌叛国,她亲眼所见,做为证据的书信被藏花其余人带到了蜀中研究。  柳宁月即便只是三房庶出,也不大可能向着外人。  “她既帮忙,自会瞒下此事。”萧锦岁松开手说:“你去购辆新车,普通些便好,此地离城中太近,不安全。”  夜莺动作很快,不到半个时辰就将车赶来,她手里银子不多,萧锦岁醒了就有钱了,连马都换成了新的赤焰烈驹。  “主子,您从前养在府中的好马怎么办?”夜莺惋惜道:“花了好多银钱呢。”  萧锦岁攀上车,说:“身外之物。”  手彻底痊愈,精气神与体力加强,骑什么马都无所谓,掌绳的人才是关键。  “你一夜赶路,先歇息。”  夜莺惶恐道:“怎能让主子来……”  说话间萧锦岁已捏紧缰绳驱车,说:“只你我二人,若日后还想跟在身侧,便养好身子。”  夜莺被说服,回车厢里养精蓄锐。  萧锦岁驾车很快,睡了十日,醒来精力充沛,她与夜莺交替赶路,到蜀中边境比预期中的日子早了四天。  飞鸟远远看见一辆马车驶入境内,萧锦岁与夜莺坐在前头,她内心狂喜,跳着脚拼命挥手:“主子!主子!夜莺姐姐!”  不等车靠近,她自己先张手奔去。  “主子!”飞鸟想抱萧锦岁,还想摸她的脸,确认一下还是不是好好的,但她不敢,手抬一半缩回去,矜持道:“您身子好些吗?”  萧锦岁朝她伸出右手,飞鸟不明所以。  “试试。”萧锦岁淡声说:“应是好了罢。”  飞鸟迟疑地握上去,紧接着虎口一紧。  “主……主子疼疼疼疼疼疼!!”  萧锦岁放开手。  飞鸟一下躲到夜莺身后使劲揉手腕,嘟囔道:“……为什么找我试嘛……”  夜莺看得好笑,说:“你当主子瞧不出来你想碰她呢,一会给你胳膊卸了就老实,其她人呢?”  飞鸟还在揉手,说:“训兵呢,主子从前留下的一批兵马都在,红叶姐姐说可训练成精英兵。”  “不错。”萧锦岁接道:“我正有此意。”  “快走罢,饭在做了呢。”飞鸟说。  再见陈叙,她比最后一次见面气色好不少,一手牵着一个小姑娘,笑盈盈地等在庭前。  “王主!”  萧锦岁纠正道:“称呼错了。”  陈叙愣住,立马明白意思,改口道:“主子。”  萧锦岁垂眼看她手边的小孩。  “快。”陈叙把两个姑娘推到萧锦岁面前,自己蹲下搂住她们:“给主子请安。”  小姑娘们脆生生跟着喊“主子万安”。  萧锦岁重新望回陈叙:“成亲了。”  肯定句。  陈叙领她们往前走,承认道:“是。”  恰巧屋内走出位妇人,年纪看着比陈叙稍大些,袖子利落地扎起,胳膊一瞧便是干活的人。  见着她们,妇人双眼亮起,上前站到陈叙身侧:“正想说呢,饭快好了。”  陈叙挽着她去萧锦岁跟前:“主子,这是我的妻,唤作容楚,阿楚,她是……”  容楚大大方方行礼:“主子万安。”  萧锦岁嗯一声,又去望叠石头的两个孩童。  陈叙懂她意思,解释道:“阿楚家世代游医,有特殊秘方,可同性孕育后代,主子,你要么?”  萧锦岁:……  身边飞鸟和夜莺齐刷刷后退。  在问什么!  陈叙颇为认真:“只孕育女孩,孕期不似寻常男女要十月,只需三个月,主子真不要么?”  够了!没等萧锦岁开口,飞鸟赶紧转移话题:“饭……饭好了吗楚姐!摆饭罢,夜莺姐姐,主子,你们先坐,属下喊她们回来。”  饭后。  萧锦岁去了趟训营场,当初留下她们就是为准备后手,三万骑兵,总比手无寸铁强。  “按照藏花的训练方式来的。”红叶说:“三万可抵五万,鹤影改良了装置,在原有缨枪上加长加粗,只不过更需些臂力。”  所以她们又多搬来以练臂力为主的器械。  但注重力量意味着减少敏捷与轻便,速度也会下降,红叶说:“还需王主来指导排阵。”  她紧接着吹哨,士兵们齐齐归队。  “摆阵!”  比起以前的迅速确实慢不少。  萧锦岁看了会,说:“要看同谁,与大朝打胜算渺茫。”  她太懂她的兵,大朝铁骑是支非常成熟的团队,配合度极高,都是从前一步步培养起来的。  红叶没想到这层,挠挠头皮,窃着对方的神色道:“不……不至于跟大朝打罢?”  那真打不赢,先不提萧锦岁那二十万,还有谢瑛的长林,长林军可是正儿八经的精锐。  萧锦岁笑了一声,悠悠道:“自是同金人打。”  夜莺说过,金人身材魁梧,用重型双刃弯刀,能远攻能近战,纯靠力量来抛掷,对阵时确实容易被猝不及防一击。  他们的缺点是兵马不够多,且怕西周铁骑。  西周兵属于另一类体系,重甲重弓,完完全全舍弃了速度和敏捷,力量对力量,于是西周克制金人,而大朝谢小将军的长林克制西周。  就这样相互制衡。  不过,长林又算额外的一种,放眼几国,骑射最精湛的兵队就在长林内。  属实是谢瑛射箭太厉害,无论骑射亦或步射,箭无虚发,应无人能敌。  既为“忠”,日后总有用到的时候,萧锦岁等着这支队伍全数落入她手中。  “打金人?”红叶问道:“主子想怎样打?咱们没有真正与金人对战过。”  萧锦岁说:“以牙还牙。”  他们用弯刀割掉女人的子宫,她便用回弯刀,将他们送往老家。  “写封信去西州。”萧锦岁撑膝而坐:“给三公主林鸢泽。”  红叶迟疑道:“主子确定她会帮忙吗?”  萧锦岁颔首肯定道:“首为女子,才是敌对,若共同的敌人是男人,即便是林燕汝也会同意。”  红叶转身准备去书房拿东西,萧锦岁又喊住她:“罢了,你准备笔墨,我亲自写。”  蜀中离西周近,加之清风脚步快,两日便将信送上了林鸢泽的案台。  林鸢泽看完,把纸揉作一团扔进火堆中,她架着腿,笑着不满道:“就知道你没死。”  “求我办事也不知道来一趟,态度真不端正。”  她吩咐侍女:“喊白音过来。”  侍女连忙捂住心口,惊慌劝道:“公主!您莫要与白音将军吵架啦。”  “谁跟她吵架?”林鸢泽气笑了:“我有事!”  侍女明显不信,一步三回头地走。  白音就在楼下,听见传唤上了楼,林鸢泽依旧架着腿吊儿郎当放荡不羁的模样。  她皱眉,忍了忍,还是上前拨开对方的腿,苦心孤诣道:“公主,您的礼仪呢?”  “被狗吃了行了吧?”林鸢泽拿自己发上的琉璃珠甩着玩:“本公主要出门一趟,你给我安排。”  白音收拾东西的动作一顿,抬起脸:“王近日并未让您出征啊。”  “除去出征,我就不能有点儿自己喜欢的想做的事么?”  白音小心翼翼问道:“比如……?”  林鸢泽慢悠悠伸出一根手指,竖在二人中间,说:“去蜀中,蜀中好玩。”  白音张着嘴反应良久,然后说:“公主,无论您要去哪,请不要忘记,蜀中归属大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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