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天我没跟许清说过一句硬话。
我只是变了。
以前她过来做饭,我会站在灶台旁边跟她拌嘴;那几天我坐在餐桌前,话很少。
她的直播我还是看,只是不再躺在床上看——我站在阳台推拉门后面,隔着一层玻璃看她坐在补光灯前面笑,看半个多小时,一句话都不说。
她大概是感觉到了。
她开始变得更规矩:每天八点开播,十点四十下播,回来得比平时还准;她给我带过一次水果,切好装在盘子里端过来,放在茶几上,说“你这两天不爱吃饭”。
我说,嗯。
(查了三天)
沈瑶没有跟我说她要干什么。
那天晚上她回次卧之前只说了一句:“这两天你别碰许清的事,交给我。”
后来的三天里,她每天下了班回来,吃完饭就进自己屋里,门带上;我夜里起来的时候,能看见她门缝底下那条光一直亮到一两点。
第一天她查的是那个号。
那个号的机主在系统里是个很干净的名字,跟她猜的完全不一样——不是郑涛,也不是马成,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本地人,名下挂着一家装修队的执照,地址在城东。
她第二天查的是车。
那辆贴“XX搬家,货真价实”的白色面包车,两个月前从一家小搬家公司转手出来,过户登记的受让人是马成,身份证号、住址都在;她还顺手把过户日期抄了下来。
第三天她查的是房子。
金桥村七号楼六单元四层,那间屋子的租客登记是一个老太太的房本上挂的租约,承租人是郑涛,身份证号一样清楚,租期半年,起租时间在案发前不到一个月。
第三天晚上,她把查到的写在一张A4纸上,放在茶几上推到我面前。
那张纸写得很整齐,一行一行,是她的笔迹:
那个号的机主、马成的身份证号和过户日期、郑涛的租约、房东老太太的电话、那辆车的车牌和过户时间。
我在那张纸上看很久。
“那个号的机主是装修队的老板。”她说,“他们大概就是从他那儿接活的人。这条线你不用管,我明天再往下摸一层。”
“这上面所有东西你都不能拿着去找人。”她补了一句,“你一拿去,人家就知道是我查的。”
我把那张纸折起来,揣进兜里。
我那天晚上没跟她说谢谢。
我说不出来。
我三十一岁,一个人在这栋楼里住了一年半,我这辈子没有人替我做过这种事——有人替我把现场做成了意外,有人替我压了两个人,现在有人替我查了三天,还用她自己的工作证号去换。
我要是张嘴说谢谢,我这人就没法看了。
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在沙发上坐到十二点,最后站起来,去厨房把冰箱翻了一遍。
(我压着不动)
第三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我试了一次。
我们三个人坐在餐桌上,沈瑶在剥虾,许清在盛汤。我夹了一筷子菜,忽然说:
“你那件外套下摆脏了,怎么弄的?”
她拿汤勺的手停了一下。
“哪件。”
“上周穿的那件,浅色的。”我说,“下摆那块。”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又抬头看我,笑了笑。
“哦,那件我洗了。”
她的眼睛已经挪开了,去给我盛汤。
我那天晚上坐在沙发上等她说下一句。她什么都没说。她给我盛汤、给我添饭,吃完收碗,进厨房洗碗的时候水开得很大。
我那天晚上在阳台上站到十一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