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素珍回答:“我……我只知道他姓陈,也是个医生。于大哥,我可以帮你去查,我可以帮你找回你儿子。你相信我,我这十八年来一直都活在愧疚之中,我想赎罪,我想让你和你儿子团聚,毕……毕竟……你也时日无多了。”
……
周奕黑着脸,听完了张素珍忽悠于有良的过程。
张素珍编的谎言,其实不算高明,在周奕看来,可以说是漏洞百出。
就比如她谎称自己儿子得了尿毒症,要换肾。虽然九七年这会儿,肾脏移植手术相比其他器官移植手术,已经是相当成熟的常规大手术了。
但七九年的时候,这种程度的手术还是非常有难度的,可能整个武光都做不了这种手术。
得去省城最好的大医院,找凤毛麟角的最权威的几个专家才行。
即便这个问题能解决,这件事真正无法成立的地方在于肾源。
别说七八十年代了,即便现在周奕身处的一九九七年,得了尿毒症想换肾,找到肾源的几率都是极低的。
因为肾的来源,只有三种。
第一,死刑犯供肾。
但这条是八四年之后才立法执行的,而且条件极其苛刻,只有明确在无人收殓、家属拒绝收殓、死刑犯自愿或家属同意这四种情况下,才可利用其器官用于移植。
第二,亲属活体捐献。
这是最常见、也最可靠的渠道。仅限于患者的父母、亲兄弟姐妹和子女,这样的直系血缘关系。
这种配型的成功率也是最高的。
但这种捐献的最大问题还是情感和伦理。因为捐献者不是快死了才捐的,拿走一个肾之后,捐献者还要活下去。
无论情感上,还是心理上,真正能迈得过这道坎的人又有几个。
周奕听说过的,也只有父母为了救孩子,捐出自己的一个肾了。
其他情况,凤毛麟角。
所以在张素珍编的这个谎言里,其实正常的逻辑应该是她把自己的一个肾捐给儿子,才是最合理的。
但她选择的借口,是公民志愿捐献,也就是第三种可能。
这种严格意义上来讲,其实比第一种死刑捐献的概率都要低。
就算后来大数据时代,全国建立了统一的等待名单,但能够等到肾源的人,比例也是极低的。
绝大多数病人,都只能在等待肾源的过程中,含恨而终。
所以张素珍说的这种,自己托关系就能找到肾源的可能,比几乎为零还要几乎为零。
这种谎话用古玩行业的术语,就叫做一眼假。
但谎言是否有用,并不取决于谎言本身,而是取决于那个听到谎言的人怎么想。这就是为什么传销组织里从来不缺智障的原因。
张素珍的话,在周奕这个旁观者加执法者听来,漏洞百出。
但他无法替那个孤苦伶仃,而且快死了的于有良做判断。
因为他不是于有良。
没有人能替另一个人做决定,哪怕是个错误的决定。
“你既然想利用于有良杀陈彦军,那为什么当时不告诉他陈彦军的身份?你在打什么主意?”周奕问。
“我怕……我刚跟于有良有接触,他就杀了陈彦军的话,到时候你们警察查起来,查到我身上不好解释……”
“而且……光这样,还……还不足以让于有良起杀心……”
这话倒真不假,如果仅仅这样于有良就下定决心杀人,那他第一个要杀的,应该是张素珍才对。
“你还做了什么?”
“得……得让他见一见他的儿子。”
“什么?”周奕大吃一惊,“于有良见过齐帅?”因为按时间推算,张素珍遇到于有良的时候,齐帅已经杀了曾美华,做成干尸了。
如果张素珍安排于有良这个亲生父亲见过齐帅的话,之前审讯的时候齐帅不可能什么都不知道啊。
张素珍欲言又止地回答:“没……没有,我带他去见的,是他儿子的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