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安民现在脑子里有了个大大的问号,一个从基层派出所上来的,刑侦经验只有半年的小警察,是怎么能够做到这种程度的?
因为在周奕的身上,居然让他隐隐看到了全盛时期的钟鸣的影子。
钟队号称活判官,可不是只会吓唬人,而是靠强大的心理压迫和娴熟的审讯技巧把这些犯罪分子玩弄于股掌之间。
周奕弯腰说:“所以你没什么好担心的,你儿子没事。”听到儿子两个字,张素珍才回光返照一样,眼里有了一丝生气。
周奕觉得这个世界有时候真的太魔幻了。
一个人贩子,亲手摧毁了十几个家庭的幸福,靠贩卖别人的孩子挣钱。
她最大的软肋,居然是她自己的孩子。
“我儿子他……真的没有杀人?”张素珍眼巴巴地问。
“目前还没有,但我希望他能学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当爹妈的,不就应该以身作则,告诉孩子是与非吗,你说对吧?”周奕说着,把手里的杯子递到了她面前。
张素珍颤巍巍地伸手接过来,道了声谢。
只是手一直抖个不停,洒出来不少。
看着她哆哆嗦嗦地把杯子里的水都喝完后,周奕才拿走了杯子,然后返回了座位。
“时间也不早了,张素珍,我们开始吧。早点交代完,我就能早点安排你和张旭先通个电话。行吧?”
张素珍吸了吸鼻子,点了点头。
“你自己觉得,应该从哪儿开始说?”周奕问道。张素珍愣了下,然后表情呆滞地开口道:“从……从我嫁错人开始说吧……”
曾美华嫁给齐大志,是因为齐大志长得帅,她这人够花痴。
而张素珍嫁给张德友,则是因为一个“债”字。
两人是同一个村子的,他们这个村子里有一多半的人都姓张,多多少少都沾点亲戚关系。
不过好在两家已经出了五服了,所以也不存在近亲结婚的风险。
虽然是一个村子的,但家庭条件方面却是天差地别。
张素珍家穷,是村里出了名的,她父亲身体还不好,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
在那个年代,不能干重活,那家庭自然就丧失了最主要的经济来源。
可问题是,人越是穷,认知就越低下,越容易被传统思维和时代积弊裹挟。
老张家这么穷,孩子却一点都没少生,那个年代本来就提倡光荣妈妈,再加上重男轻女的思想,以及认为男孩儿长大后会带来的劳动力价值。
所以张素珍这个长女的下面,还有两个妹妹和五个弟弟。
老张家那两间破茅草屋里,满满登登地住了整整十口人。所以张素珍的童年,是充斥着贫苦、饥饿与嘈杂的。
她要帮父母做家务,还要下地干活,还要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
对那时的她而言,生活是沉重而没有希望的事。
更别提什么上学读书了。
命运的变化,发生在她十岁那年。
那年她爹病了,村里的赤脚医生让她们赶紧带着她爹去县里看病,要是耽误了,恐怕人就没了。
她妈被吓坏了,只知道一味地哭,说家里没钱,哪里看得起病。
弟弟妹妹们又年纪太小,更指望不上了。
于是,看着病床上奄奄一息的父亲,年幼的张素珍把心一横,决定去村里找人借钱。
她找的,就是张德友家。
准确来讲是张老太爷家。
张德友的爷爷,是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辈,村里都尊称一声张老太爷。他的子侄辈里也不乏一些有出息的后人,所以张老太爷这一脉,就是村里最大的富户。
平时村里有什么大事小情,拿不定主意的,都会去问问张老太爷的看法。
张素珍鼓足勇气,跑到张老太爷家,见着老爷子就邦邦邦地磕头,说想借钱救父,自己愿意这辈子当牛做马来偿还。
这一磕,不仅救了她父亲,更是直接改变了她自己的命运。
张老太爷见她小小年纪,有这样的勇气和孝顺,很是欣赏。
不仅慷慨地把钱借给了她,还让自己的小儿子,也就是张德友的父亲带他们去县里看病。
事后,张素珍她妈带着她上门给张老太爷磕头,感谢他的救命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