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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页(第1页)

她说完,突然想到什么:“那方立函怎么办?”  简书颐低着头看着地面,过好久,才应了一句:“我会跟他说清楚的。”  “你的意思是……”  “嗯。”  倪青葵屏息好一会儿,俨然是无法消化这件事:“但是,或许他愿意等你呢?”  简书颐心口一紧,身体深处像有无数的细线缠乱不清,她仓促地压了压眉眼:“最好不要。”  她很想说的那句“舍不得”,到嘴边就变成:“太烦了,老是跟着干嘛啊,还是一个人清净。”  倪青葵还是觉得,揪着眉毛帮她想了想办法:“也不一定要分手吧?先谈着再说呗。”  简书颐淡淡地低眸,“为了他的健康,他的退路,我的前程,我的尊严。”  她摇着头,轻声地说,“真的没必要再继续了。”  简书颐在院子里,靠着桌子,低了很久的头,倪青葵想说几句话宽慰一下,又不知从何开口。  最后,还是简书颐先出了声:“我常常希望自己心硬,可以随时舍弃任何人,可以放弃任何事。可是二十多岁了,怎么还没有学会。”  她喃喃自语一般说着,又自嘲地弯了弯唇:“要是心再硬一点就好了。”  倪青葵:“可是心硬了,你要怎么感知幸福呢?”  简书颐闭了闭眼,眨掉眼眶的那一点湿气:“我不要幸福了。”  简书颐不喜欢别人夸她温柔。  如果有人批评她,心硬得像石头,那就更好了。  她想要一双坚毅果敢,目标明确的眼睛,她不要像妈妈那样老实、冗余的善良。  那样活不好,对自己不好。  只过了几秒钟,她再睁开眼,就脚步坚定地转身离开了。  除夕这一天夜里,她坐在窗口看外面的烟花。  她看着倪青葵的爸爸养在笼子里的漂亮鹦鹉,叫折衷,是方立函告诉她的。  她看着院子水缸里冬日枯竭的莲花,当年她接到省状元通知的时候,那朵花是盛开的。  听说人死的时候会有走马灯,告别的时候,应该也会有吧。  她回想自己的过去。  最让简书颐感到遗憾、悲伤的是,母亲苦了一生,没有过上过好日子。  所以她拼命努力,她等不及,她特别希望妈妈能赶紧有个自己的家。  她们住了二十年的出租屋,随时随地的搬迁并不会带来更好的生活,她的童年和青春期,每天要面对的,是洇水的天花板,是发霉的墙壁,是会突然罢工的黄色空调,是冷不丁上门要钱的房东,是厨房厕所裸露在外的管道,旧得像解放前的遗物,是要扛着断掉好几根伞骨的破伞经过雨天,又要小心翼翼地握着生怕它外翻的日子,是她根本不了解任何昂贵的品牌,却要每天被迫挤进那些虚荣眼光里的生活。  她讨厌这样的生活,却无法改变漫长的贫穷。  她讨厌这样的贫穷,发生在她最无能为力的年纪。  追忆到这一刻,方立函在她脑海里,已经变得很轻了。  简书颐想的是,他那个香港的伯伯叫什么?在新闻上看过,王世荣是吗?  好讨厌的人,干嘛就非得贪那点财呢?  要不是他,他们就不必认识了。  蝴蝶翅膀在彼岸煽动的风,掀起了一场十五岁的雨。  早知道就不要认识了。  简书颐在窗口坐了一晚上,始终没合眼,直到天慢慢地亮起来。  钱玉玲起了床,发现女儿的房间门没关,怕客厅的动静会吵到她,过来替她关门时,发现简书颐坐在那,她问:“没睡还是被吵醒了?”  简书颐没有回答,她仍然静静地坐在那里,眼望着窗外,背对着母亲。过了半晌,才音色沙哑地出声。  “妈,跟我去加拿大吧。”  作者有话说:无  万水千山回到15岁  简书颐过完年又去打了个耳洞。  她这次选择打在了软骨上,帮她打耳洞的还是高中毕业认识的那个老板娘。  18岁的简书颐还觉得,在骨头上打耳洞很酷,但当时恐惧的原因是,她怕疼,所以只打了耳垂。  现在的简书颐已经不再崇尚当年的审美了,但她总觉得这是个未完的心事。  她给出的理由是,我长大了,现在能忍痛了。  钱玉玲起初有所顾虑,但很快同意了,虽然她在国外可能人生地不熟,没什么人脉网,但说真的,她在江城的朋友也少。而且简书颐要去的地区是加拿大的华人重镇,华人比例快占到一半,简书颐已经了解过,那边许多的超市和银行会有普通话或粤语服务,钱玉玲是在听到“连大统华都有”的时候妥协的。  除此之外,简书颐给钱玉玲又买了一个苹果手机,教她出行不易的时候,如何使用翻译器。  和钱玉玲商量好出国的事情后,简书颐就去跟顾知遥提了一下,问能不能帮忙给母亲办个签证,那边回应说,需要申请一个家属陪同的协议,看上面给不给批。  如果顺利通过是最好,实在不行的话,她就放弃这次机会。  第二天,顾知遥那边就发来了消息。  简书颐点开通知栏的时候,手指都有点颤巍巍的。  她犹豫了三秒按进聊天框,看到顾知遥发来的:【可以】  跟方立函最后一次见面是在这一年的情人节,简书颐说要请他吃饭。  他说正好也有事找她。  这是年假的最后一天。  如果不是明天就要启程去北京,简书颐不会挑这样的日子。  餐厅是他订的。  简书颐没有让方立函去接她,她过去的路上没想太多,但站在酒店的电梯里,莫名熟悉的感觉就袭来了,她按了45的楼层,恍然想起,这是他们第一次正式约会吃饭的餐厅。  侍应生站在门口,迎接,领路。  座位号都没变,在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城市。  简书颐看着底下的江水与城市灯光,以及一些粉嫩的节日活动气氛,她想到,第一次来的时候为此感到震撼,因为她从没有登上过这样的高楼。  而五年过去,简书颐眼下能够平和地面对这样的景象,她见过许多次,已经能够从容地适应高处。  当心神不再起伏动荡时,这里就成为她应该站立的位置。  简书颐还在看着窗外发呆时,一束玫瑰被递到她的身前。她怔愣的面容被鲜红的色彩打亮一些。  她顺着握住花束的修长指骨,慢慢地往上看。  方立函微笑说:“情人节快乐。”  简书颐点了下头,没有回应。  他照例把花搁置在一边。  “开了个会,不好意思迟到了。”  简书颐下意识看了眼时间,还好,没有迟到,他只是习惯了早到。  方立函坐下时,问她,“还记得这个位置吗?”  简书颐记得:“刚谈的时候,你带我来这里,我不敢吃河豚。”  彼时的他游刃有余,什么都懂,而她生涩、拘谨,害怕吃不惯的样子被他笑话。  所以他遮着眼睛,笑着说,好,我不看你。  那个笑眼盈盈的少年,竟然已经离她远去,这么多年。  方立函穿了黑色衬衫,看样子还挺隆重的。  他没有问简书颐找他有什么事,而是率先提了自己的想法:“我想好了,我跟你去北京。”  不久前,他哥哥向她透露过这个消息,简书颐已经不意外了,她语气淡然地问道:“当初毕业的时候,你都不愿意为我改志愿,现在又怎么要跟我走?”  “当初是什么时候?十八岁?”方立函帮她倒了一杯热茶,缓缓地推过来,说,“人不能变吗?”  简书颐说:“你家里需要你。”  方立函说:“对我来说无所谓,在哪里都能发展事业,你也不用顾虑那么多。”  简书颐问他:“你打算怎么发展事业?”  “我有钱,开公司可以,买房也够。”  “你自己的钱吗?”  “之前炒币赚了很多,你知道的,我没有瞒过你。”  简书颐默不作声地望着他。  见她不语,不知道她在思考踌躇什么,方立函又说:“你想开什么公司,我都可以给你兜着。”  不得不说,他说这句话的样子很帅气。  方立函是真的挺有钱的,足够他一辈子吃喝不愁那种程度,不能说他的能力完全不靠家里,他有家族给他提供的眼界和渠道,也有自己的头脑与精明。  他的确算是做好他能做的一切打算了。  简书颐说:“那你这是完全偏离你的人生轨迹了。”  方立函答:“我不在乎。”  又听到他说这句话了。  最初听到这个论调的时候,她还很不屑,高三那年,在他的车上,疏淡的黑夜里,他说他相信命由天定。  而此时他的不在乎,不同以往,是基于对她的在乎。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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