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德明杀冯金贵的过程,并不复杂。
冯金贵在挖坟的时候,袁德明就悄悄出现了。
他本来打算趁对方不注意,来个措手不及,一击毙命的。
但结果踩到树叶,不小心被冯金贵发现了。
冯金贵吓得大喊是谁。
其实当时天很黑,如果他立刻躲起来的话,冯金贵可能会以为是什么动物。
但他当时大脑一片空白,本能地回了一句“是我”。
反应过来后,他才知道糟了。
于是赶紧解释,说自己是许大师的儿子,他们刚才见过。
他妈不放心,怕阴气太重会出事,所以让他来看看。
听了这话,冯金贵放下了戒备。
指着坟墓表示自己挖得差不多了,准备埋红绳了,埋完就差不多了。袁德明假模假样地上去看了两眼,说再往下挖一点,现在有点浅。
冯金贵没多想,又动手挖了起来。
袁德明就随口问他,这事儿有没有让别人知道,他妈怕到时候会被人发现。
在得到冯金贵“没有告诉任何人”的保证之后,袁德明悄悄绕到了冯金贵后面,摸出了锤子。
然后瞄准冯金贵的后脑勺,狠狠地砸了下去!
杀完人,他把冯金贵头下脚上的倒着拖进了挖开的坟里。
然后又把土给填上。
为了防止留下指纹,他去拿铁锹的时候,是拖了自己的外套,包住铁锹柄的。
做完这些后,他带着凶器,头也不回地就跑了。
跑了几里路之后,他找了个水沟,把锤子上的血迹给洗掉,又把偷来的布鞋给换下来,用自己的外套包着这两样东西继续跑。
他说自己跑了很久,后面实在走不动了,看见前面有个低矮的草棚,里面堆放了老乡土灶生火做饭用的秸秆。
他也顾不上脏,钻进去睡了一觉。再一睁眼,天就已经蒙蒙亮了。
他就赶紧收拾了下,又跑了。
后面在附近找到了公交站,等来了首班车,然后又换了辆公交,才回到县城。
他小心翼翼地跑回宿舍,换了身干净衣服,洗了把脸,把昨晚穿的衣服,连同那双布鞋和那把锤子,都装进袋子里藏了起来。
虽然那天上午他迟到了,而且整个人都无精打采、魂不守舍。
但单位里没人觉怪,毕竟大家都知道他被人举报了,考察也停了,这些日子他一直都是这个样子。
他在县城又待了三天,才回家。
但他回家的时候,许凤来已经回村里了。
然后,吃晚饭的时候他从自己老婆那里听到了牛家村的命案,他装作很惊讶地问东问西。
后面陆续又从不同的人口中听到关于这件事的讨论,各种谣言满天飞,越传越离谱。
他说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隐隐有种很得意的感觉。
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杰作”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还是因为没人猜到是他干的而沾沾自喜。当他用怯懦的语气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周奕对袁德明这个人的看法,瞬间就改变了。
上警校的时候,教犯罪学的老师,曾经上过一堂课,让周奕一直印象深刻。
那堂课老师的议题是:是不是所有杀人犯,骨子里都是漠视生命的。
老师在黑板上写下这行字之后,先让底下的同学们举手发言。
有的说是,有的说不是,各抒己见。
最后老师给出了总结,答案是:不是。
只有反社会人格、连环杀人,以及明确以杀人为目的而杀人的变态杀手,他们的内心才是漠视生命的,是扭曲的。
大量激情杀人、过失杀人、防卫过当和因各种长期纠纷矛盾产生的杀人行为,本质上是情绪失控、应急崩溃或绝境自保而选择杀人,日常并非完全漠视生命,这类杀人犯在杀人作案之后,往往会陷入极度恐惧、自责和悔恨之中。
老师解释说,从人类的生理构造来说,正常人看到他人痛苦、濒死时,是会产生生理不适和心理不忍的,所以冲动犯罪时大脑会临时关闭人的共情能力,通过扭曲认知来合理化暴力行为。
但事后,大脑的本能功能会重启这种共情能力,因此凶手才会产生恐慌和愧疚等负面情绪。
所以以后你们在工作中如果接触到杀人犯,你们只要看他们到案之后的态度,就能确定这个人骨子里是不是一个漠视生命的人了。
事实证明,老师当年说的话是对的。周奕接触了那么多杀人犯,参与过那么多案子,见识过形形色色的各种犯罪动机。
但一个人骨子里,是否漠视生命,确实和其事后对杀人事实的态度,有直接关联。
袁德明用“得意、杰作、沾沾自喜”这样的词汇来形容杀害冯金贵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