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间,徐宥臣的世界仿佛被按下静音键。
周遭的喧嚣都消失不见,唯有少女清甜的笑声和那句:“很喜欢。”
她应该是没吃过这种路边摊吃的很开心,眼睛笑得弯起来。
夏夜的风燥热,夜市喧闹嘈杂,他看着她,心跳快的如擂鼓击打。
他想了很多,可脑海里最终只有一个念头。
他可以吃一辈子的地摊廉价食物。
但她不可以。
徐宥臣不清楚他们这算不算是正式在一起了,黎舒漫没提,他也羞于开口确认。
黎舒漫常常把写不完的作业丢给他,然后趴在他课桌上,盯着他写。
纤细的手指,在无人看见的课桌下,却勾住他的左手一下没一下把玩。
黎舒漫会在他被学校一些家世好的纨绔子弟嘲讽时,追着他们打。
也会在他被一些女同学递情书时,表面上无波无澜,背地里把给他写过情书的女同学都举报到校务处去。
然后晚上捧着他的脸,用甜柔的声音凶巴巴的警告他:“徐宥臣,你最好清楚,你现在是谁的!”
黎舒漫和他相处的时间里,经常把喜欢他挂在嘴边,张口就来。
可他兼职五个月攒下的钱,给她的项链,她却一次也没戴过。
“是不喜欢吗?”他问她。
黎舒漫歪头,眯眼笑着;“喜欢的呀,就是因为太喜欢了,所以我要好好保存起来!”
徐宥臣黑眸深深,摸了摸她的头,什么都没说。
骗子。
他亲眼看见那条项链被她丢进了垃圾桶。
他知道,她嫌弃,那条项链廉价,戴出去会被人笑话。
他和黎舒漫之间的差距很远,他不怪她。
黎舒漫这个对什么事,都只有三分钟热度的人,却在他身边呆了很久。
他想,她是喜欢的他的。
他不知道她的那份喜欢有多少,但他希望这份喜欢,能支撑到他有能力光明正大站在她身边的那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