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如兰的眼圈红了。她别过脸去,声音有些抖“隆复生,你知道我最恨你什么吗?不是你不回家,不是你不陪念恩,而是你永远觉得什么东西都可以用钱解决。你给念恩买最贵的玩具,你从来不问他想要什么;你给我买最贵的包,你从来不问我想要什么;你给你自己买最好的东西,你从来不问自己想要什么。”
她终于哭了出来“隆复生,你不是不会爱人,你是根本忘了怎么爱人。”
隆复生站起来,走到方如兰面前,蹲下来,握住她的手。
“如兰,你说得对。我忘了。这些年我被名利迷了眼,以为成功就是一切,以为钱和地位就能证明自己的价值。我活成了我最讨厌的那种人——势利、冷漠、功利。”
他抬起头,看着方如兰的眼睛。
“我想改。不是为了挽回什么,是我不想再这样活下去了。如兰,你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不是为了我,是为了念恩,也为了……我们曾经的那些年。”
方如兰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他的手背上。
她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但隆复生知道,她没有把手抽回去,就是最好的答案。
接下来的日子,隆复生开始了他的“重启计划”。
他每天早上六点起床,跑步、打太极、读《菜根谭》。上午去公司处理最紧急的事务,下午三点准时离开,去学校接念恩放学。父子俩一起去菜市场买菜,然后回家做饭。隆复生的厨艺很烂,但他学得很认真。念恩一边嘲笑他炒的菜不是咸了就是糊了,一边吃得干干净净。
方如兰起初不愿意搬回来,但隆复生每天做好饭,装进保温盒,开车送到她住的地方。第一次送饭的时候,方如兰看他的眼神像在看外星人。
“你确定这是你做的?”
“念恩可以作证,他切的菜。”
方如兰尝了一口,皱起眉头“盐放多了。”
“明天少放。”
第二天果然少放了。第三天盐放得刚好。第四天开始换花样——红烧排骨、清蒸鲈鱼、番茄炒蛋。都是最简单的家常菜,但每一道都花了心思。
方如兰没有说回来,但她的冰箱里开始有了他买的菜,她的餐桌上开始有了他做的饭。有一天晚上,隆复生送饭过去的时候,现她给他留了一双拖鞋,放在门口。
他没有说什么,换上拖鞋,走进厨房,开始做晚饭。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像春天的溪水,缓慢而温暖地流淌。
一个月后,隆复生做了一个更大胆的决定。
他让助理陈曦把集团旗下的慈善基金会重新整合,成立了一个专项计划——“菜根计划”。
这个计划的目标不是捐多少钱、建多少所希望小学,而是资助那些在城市里迷失自我的年轻人——那些被房贷车贷压得喘不过气的白领,那些在996中耗尽青春的打工族,那些被攀比和焦虑吞噬的都市人。
他出资在莫干山脚下租了一栋老宅,改造成一个“心灵休憩所”。免费提供食宿,条件是来的人必须放下手机,住满七天,每天要完成三个任务读《菜根谭》一个时辰,做体力劳动两个时辰(种菜、劈柴、打扫),和同住的人深度交流一个时辰。
消息传出去,质疑声铺天盖地。
“隆复生是不是疯了?”
“一个资本家搞什么心灵疗愈,这不是作秀吗?”
“有那个闲钱不如多捐点,搞这些虚头巴脑的干嘛?”
隆复生没有回应任何质疑。第一期“菜根计划”招募了十二个人——一个被裁员的互联网高管、一个被网贷逼得走投无路的大学毕业生、一个婚姻破裂后抑郁的中学老师、一个厌倦了投行生活的金融精英、一个被流量裹挟的网红主播、一个深陷中年危机的企业中层……
这些人带着怀疑、带着戒备、带着一身的疲惫和伤痕,走进了莫干山脚下那栋老宅。
七天之后,十二个人离开的时候,十一个人哭了。
那个被裁员的互联网高管在留言本上写道“我在互联网大厂干了十二年,年薪百万,有房有车,但我从来没有像这七天这么快乐过。原来快乐不是赚更多的钱,而是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
那个被网贷逼得走投无路的大学毕业生写道“我以为有钱才能有尊严,现在我才明白,尊严是自己给的,不是钱给的。”
那个婚姻破裂的中学老师写道“我以前总抱怨命运不公,现在我才知道,不是命运不公,是我自己把生活过成了那个样子。”
隆复生把这些留言一一看过,在最后一页写下了《菜根谭》的那句话“君子亦不受造物之陶铸。”
命运从来不是借口。我们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我们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四千钧一
“菜根计划”的第三期,来了一个特殊的人。
他叫沈默,三十一岁,曾经是隆复生的商业对手。
沈默出身寒门,靠助学贷款读完大学,毕业后进入金融行业,凭借过人的天赋和近乎偏执的努力,二十八岁就做到了某知名投行的副总裁。他的公司曾经和隆复生集团争夺过滨江地块的开权,两家打得不可开交,最后隆复生胜出,沈默的公司亏损严重,他的职业生涯也因此一落千丈。
后来沈默跳槽去了另一家公司,但始终没有走出那次失败的阴影。他开始失眠、焦虑、暴饮暴食,体重从一百四十斤飙升到两百斤,被查出重度脂肪肝和高血压。上个月,他因为在项目中操作失误,被公司辞退。
他是通过一个朋友辗转联系到隆复生的,说他想来“菜根计划”试试。
陈曦知道后,坚决反对“隆总,这个人跟我们有旧怨,万一他是来闹事的呢?”
隆复生想了想,说“让他来。”
沈默到的那天,下着大雨。他从一辆破旧的网约车上下来,拖着行李箱,浑身湿透了。隆复生站在老宅的屋檐下,看着这个曾经意气风的年轻人——头乱糟糟的,眼睛布满血丝,衬衫皱巴巴地塞在裤子里,整个人像一朵被暴风雨打蔫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