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
一处山坡,背阴面。
坡上没什么像样的树,只有碎石、黄土、和一丛一丛被风吹得歪向一边的灌木。
其中几丛枯黄的灌木,长得特别密,把一块不到两平米的洼地遮得严严实实。
从公路上往上看,那里只是一片坡。
从天上往下看,那里也只是一片坡。
洼地里,趴着一个人。
一身荒漠迷彩的吉利服,从头到脚,插满了枯草和细枝。
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跟周围的碎石、枯草,几乎融为一体。
面前,架着一支涂了迷彩的狙击步枪,枪管上缠了布条,消音器上也裹了一层。
瞄准镜外面套着防反光的网罩,一双眼睛,透过瞄准镜片,一眨不眨地盯着三百米外的公路。
一只蚂蚁顺着他的袖口爬上去,爬过手背,他连手指都没有动一下。
公路上,美军的车队,一辆接一辆,往南开。
运兵车、装甲车、后勤卡车,车轮碾过路面,扬起一片灰尘。
灰尘被风一带,散成一层黄雾,罩在车队的后头。
车上的美军士兵,抱着枪,东张西望。
有人嚼着口香糖,有人把头盔推到了后脑勺上,有人蹲在车斗边,点了根烟,烟头一亮一暗。
偶尔有几辆装甲车,在路边停一停,下来几个兵,端着枪往山坡上扫一眼。
看一眼,就上车。
狙击手不为所动。
这些目标,不值得。
昨天晚上,他就趴在这里了。
狙击手的活儿,九成九的时间,是等。
真正开枪,也就那么一两秒。
夜里风大,他把领口拉起来,护住脖子,呼吸放得很慢。
每隔一个来小时,他会把手指动一动,防止僵住。
天快亮的时候,露水下来了,吉利服上潮了一层。
现在,太阳已经爬过山脊,坡上暖了些。
车队过了三批。
一批运兵车,过去了。
几辆装甲车,过去了。
狙击手一枪未发。
又过了十几分钟。
公路的尽头,传来了引擎声。
几辆装甲车,中间一辆悍马指挥车,缓缓驶来。
悍马车车顶上架着通讯天线。
狙击手的眼睛,眯了一下。
来了。
直觉告诉他,悍马车里有大鱼。
调整了一下姿势。
呼吸放慢。
瞄准镜里,悍马的副驾驶车窗,半开着。
一张脸,出现在镜片里。
四十来岁。
颧骨高,下颌线条硬。
肩章上,扛着少校军衔,手里还捏着一份文件,另一只手拿着笔在纸上点着,正回头跟后座的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