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多玛成为了这片土地的汗王。
虽说以她的身份如今要稳重些,但草原要以草原的方式宴请客人。
“哈勒乌拉,这是我们的圣山。”
林元玉瞧着山下成片的冥川草,中原说法这是剧毒之物。
可是美艳漂亮,原来他生长在土地中,竟会有光芒耀眼,夜如白昼,草原上落满了银光。
“它本是无毒之物,孕育了牛羊,人食不得,若逆天而行,长生天就会收走你的一切,很美对吗?”
“是的。”阿尔多玛自言自语。
“萧景玄,那是雄鹰吗?”他的脑袋搭在萧景玄的肩上,眺望圣山触及得到的苍穹。
他也许寻不到真正的天际,但人间居所已定,心有所属处便是天际。
萧景玄看过去他知道林元玉想着,二人同骑马上相拥:“我会带你看到天际。”
“当年你们所说约定是什么?我有些好奇。”阿尔多玛还隐约记得,那年总是听见林元玉答应,回长洛会给萧景玄一个惊喜,她云里雾里的打听了许久,渐渐放弃。
二人相视一笑,林元玉唇中念着:“约定。”
其实他们从来都没有好好有过一场婚事,像民间凡俗恩爱夫妻一样。
“你我这算是成亲?”
“是。”林元玉指着那颗炽热的心,他心中想着,也说:“也许我找到那片天地了。”
“这一回,你没有辜负。”
他想了很久,长到时时刻刻,也许放肆一回才能有慰籍。
“心悦我?”
“时刻。”
“心随天地,天地随心。”
如今天涯四海,何处不是他的天地。
“东阙新主雷霆手段,平南余乱,算是真正太平。”
“是吗?”
说什么好呢?林元玉只是笑了,这些故事会重复千万遍,归途如此
“元玉。”
“嗯。”
“回长洛?”
“天地间总要有归处,嗯。”
那年春,正逢长洛春雨一场。
起于此,归于此。
人间喧嚣,总要有个归处。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完结撒花
,其实有点不舍得,不过完结了,好感慨,哈哈
后面还有几个小番外,下周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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