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肯斯坦看上去有些惊讶。
他看了看任慈,又转头看向被他踩着的男人。
是那名开枪袭击任慈的杀手,她都不知道弗兰肯斯坦是怎麽办到的——男人的腹部开了一个巴掌大的口子,皮肉外翻,血和组织液流淌一地,连肠子都被弗兰肯斯坦掏了出来。
怪物的手中拿着的,恐怕就是从杀手腹部硬生生撕扯下来的肉。
听到任慈的话,弗兰肯斯坦微微蹙眉,他反而将手中馀下的血肉送到嘴边。
开膛的杀手,眼睁睁看着怪物把他的肉吃进肚子里。
弗兰肯斯坦面无表情地咀嚼着,他很认真。和最初的无机质不同,会开口说话丶拥有自我认知後,怪物吃下血肉的姿态像是在做什麽非常郑重的事。
犹如被教育好的孩子:吃饭很重要,所以必须认真对待。
这般纯粹,更令人恐惧。
等到将那块肉咽下肚子,弗兰肯斯坦才转过头:“为什麽?”
任慈阖了阖眼。
他执着于答案,不肯放开男人,任慈也只好开口:“你为什麽要追上他?”
“他伤害任慈,”弗兰肯斯坦不假思索,“想带走任慈,不可以。”
这个带头,怕是有“杀死”和“绑架”两个意义。
不管哪个弗兰肯斯坦都不能接受就是了。
“拥有彼此。”弗兰肯斯坦再次重复道,“只对我笑,只在乎我,他是威胁。”
【攻略目标:弗兰肯斯坦觉醒值+1,当前觉醒值:45。】
满脸血迹的弗兰肯斯坦说出这番话时无比温柔。
清朗的声线微微放低,柔美的面孔含情脉脉,也许亚瑟·伯尼斯生前说情话时就是这番模样。可怪物的语句和系统提醒,却让任慈只感到一阵寒意袭上心头。
前半句话还好,後半句话,怎麽听都不对劲啊!
所以他不听她的,追上凶手丶甚至将其开膛破腹,是为了她。
至少男人是确实想杀了她。可弗兰肯斯坦是如何判断威胁的,如果不是坏人,让他也觉得阻碍二人“拥有彼此”了呢?
坏了。
任慈一时後怕。
好歹是先碰到了图谋不轨的人,要是发现晚了,感觉要出大事的!
“你做得很好。”任慈迅速调整思路,她鼓励性地拍了拍弗兰肯斯坦的肩膀,“但我需要他活着,我得问清楚是谁指使他来杀死我。”
弗兰肯斯坦当然无法理解杀手还有幕後指使,但他听懂了任慈在夸赞自己。
带着满脸血污,弗兰肯斯坦骤然扬起笑容。
“好。”他笑着说,“任慈喜欢。”
说完,弗兰肯斯坦终于起身,放开了被他踩着的男人。
与此同时,巷子远方再次传来匆忙的脚步声。
任慈的心瞬间提了起来,然而下一刻,鲍勃的声音响起:“在这里,在这里!我——嗨呀!”
小男孩走得快,莽撞上前,看到一地血迹,立刻连连惊呼。
鲍勃年纪小,但街头见识可不少。他立刻急刹车,避免看到不该看的东西。
紧接着,老乔的笑声响起。
秃顶的贼首,难得走出了自己的办公室。他抓着自己的大衣衣襟,一副看好戏的模样啧啧感叹:“真是惹到了不该惹的人啊,他还活着吗?”
“活着。”任慈赶忙起身,“是鲍勃喊你来的?”
拎着菜篮子的鲍勃抓了抓後脑勺:“我,我也不能放任你一个人追枪手呀!所以就把老乔喊过来了。”
老乔帮忙补充:“被警察抓紧去那个,回头打听打听就是。”
任慈长舒口气。
没想到有朝一日,她居然能看到一个小贼和一个贼首而感到安心的!
尤其是老乔对此见怪不怪,白教堂区的人怎会对血迹和争斗陌生呢?他无所谓地摊开双手,热切提议:“我来找人把他带走如何,任慈女士?放心,保证给你留个活的,你和你的……同伴,还是先行去洗个澡,等缓过气来,再来找他问话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