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慈顿觉不好。
谁知道对方是不是还有帮手,不能放任弗兰肯斯坦独自一人追上去。但是她也不能把身下这个家夥放走,任慈进退两难。
关键时刻,她反应飞快。
本来“没收”鲍勃偷来的怀表,是为了威胁他与自己同行,准备在关键时刻报信。
没想到还真让任慈找到了用上的机会。
她把怀表往男人的裤兜里一塞,故意装作没了力气松手。
对方趁机抓住了机会,一把将任慈掀翻在地,连滚带爬跑出巷子。
任慈紧跟而上,见他已经步入大街,当场大喊。
“前面的几位老爷!”
事情发生的太快了,拎着手杖丶西装革履的几位绅士,慢吞吞走着,还没来得及离开集市。
任慈这麽一喊,他们纷纷回头。
她指着狂奔不止的男人:“他偷走了你的怀表!”
静默片刻之後,集市的街头顿时骚乱起来。
“抓小偷!”
“快,前面那个,按住他!”
“我的怀表——谁抓住小偷,我给他两个便士!”
鲍勃:“……”
怀表还能这麽用吗!鲍勃惊呆了。
没功夫让他发愣了,任慈拍了拍鲍勃的肩膀:“去,跟上那个袭击者,看看他一会被扭送到哪个警局。”
鲍勃:“那丶那女士你呢?”
当然是去追弗兰肯斯坦了。
任慈转头之前还不忘记叮嘱:“拿好我的篮子!”天大地大,晚上的鱼汤最大。
她头也不回,再次扎进巷子深处。
幸而巷子的另外一头没那麽热闹。
巷尾连接河边,冗长的小路逼仄寂静。道路虽曲折,但岔路很少。
任慈一路跟过去,从集市走到了河边。
在一处堆着垃圾的角落,她终于看到了人影。
本应腐臭冲天,而任慈屏住呼吸,却不是因为垃圾,而是因为那浓郁的血腥气息。
她停了下来。
“弗兰肯斯坦。”任慈低声喊出怪物的名字,“你在干什麽?”
角落的弗兰肯斯坦转过身来。
几乎是与初见时一模一样的场景。
比起人类,他的姿态更像是动物,以蹲踞的姿态停在角落中。当他转过头时,满身满脸的血污让任慈不由得绷紧了神情。
殷红血迹染透了他的长发和皮肤,连衣襟和衣袖上都是。而他的手掌内,还捧着不知道是什麽的模糊肉块。
只是这一次,迎上任慈的视线,那双浅蓝眼睛中浮现出几分笑意。
纯粹丶天真的欣喜爬上他的眼底。
“任慈。”他张开鲜血淋漓的嘴唇,“没有受伤。”
是说他,还是说任慈?
紧接着,在弗兰肯斯坦身下,血肉模糊的男人发出痛苦的呻()吟。
他还没死。
任慈也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头疼。
“你不能吃了他,”她深深吸了口气,维持住平静的神情向前,“跟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