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她将盖子轻轻盖上,冲了冲手才满意道:“还得焖煮上一刻钟的功夫才能彻底入味,走吧,我们先把八宝冬瓜盅端上桌去。”
银刀一脸不舍地又看了几眼装着白芍素红烧肉的小陶锅,这才跟在祝云早的身后,将注意力全部转移到八宝冬瓜盅上面去。
现成的瓜皮小盖甫一掀开,银刀方才用刀切出的花边便展露出来,银刀颇为满意地将冬瓜边沿展示给祝云早。
祝云早点头称赞道:“你第一次雕冬瓜就能雕成这样,已经很是不错了。”
银刀扬眉一笑,“难道其实我也有当庖厨的潜力?”
见他一脸欣然,祝云早自然点头,却没敢告诉他,其实真正的高级厨师还会在冬瓜皮上雕龙凤、雕长城、雕故宫等等,难度绝对不亚于魏学洢所写的核舟记。
这一掀盖子,汇集了山珍之鲜、腊肠之甜、时蔬之清以及鸡汤之醇的香气顿时便四溢开来,充盈在偌大的一隅厨房里。
祝云早找来两块干净的抹布,将炉子上的陶甑连带着里面的冬瓜盅一齐端到了桌上,引得吴悠频频掀开瓜皮小盖探头去瞧。
不时,白芍素红烧肉也做好了,简简单单两道菜端上桌,既能满足吴悠的要求,有肉有冬瓜,又能起到给吴阿婆补身子的功效。
“祝丫头,小伙子,自打我儿子儿媳到汴州去,家里已经好久没有这么热闹了,你们俩坐下来和我们一块吃吧。”
吴阿婆的脚仍不敢动,但此时敷着祝云早给的草药帖,已经感觉减轻几分痛楚了,见菜端上桌,她便又让吴悠多添了两副碗筷,示意祝云早和银刀也一同吃。
祝云早没坐下,银刀也不敢贸然落座,只得满眼期待地看向祝云早,脸上写满了“想吃”二字。
祝云早被他看得不自在,又不愿拂却吴阿婆的好意,只好坐下与她们同吃。
吴悠大大方方拿起了筷子,率先伸向了那道素红烧肉,眼下她身在自己家中,已然不似方才自己去食肆找祝云早时那般羞怯。
而祝云早所做的这道白芍素红烧肉自然也不会令她失望,它既有红烧肉颤颤巍巍淌着酱汁的品相,又兼有红烧肉五花三层肥瘦相间的口感,只是连带着酱汁轻轻将其从甑中夹起,便能令人垂涎欲滴。
吴悠迅速拆开捆在上面的稻草,顺着其中一个角一口咬了下去,豆腐的鲜滑、冬瓜的清甜、山药的软糯,萝卜的脆嫩以及酱汁的味道顿时便在口中炸开。
小女孩的欣喜向来是不吝啬表露,那一对水汪汪的招子便将心里的高兴都溢了出来,吴悠又惊喜又诧异地看向祝云早,旋即馋猫似的舔了舔嘴角,小心翼翼将剩下的半块夹到吴阿婆的碗里,脆声声道:“阿婆,你快尝尝,这个好香好香好香哦。”
和她一样激动的还有坐在祝云早旁侧的银刀,时隔许久,他还能清楚记得红烧肉的味道,那年百福楼赏给他的那半块,他这辈子也忘不了,想不到有生之年还能再次吃到……
他颤抖着筷子,缓慢地伸向盘中,夹起一块颤颤巍巍的素红烧肉,吸满整道菜式精华的浓稠酱汁随着他夹起的速度由慢到快地滑落,最终轻轻地滴在了冒尖的米饭之上。
粒粒分明的米饭经过酱汁的浸润,顿时变得更为饱满了起来,还没送进口中,他便能预想到其中滋味会有多么令人开怀。
祝云早对这样的讶然早就见怪不怪,现代美食的创新对于古代人来说,有冲击感是很正常的。
而吴阿婆尝了几口素红烧肉后,又支支吾吾停下筷子,吓得吴悠也适时地停下了筷子。
半晌,吴阿婆才开口道:“祝丫头……单是这冬瓜和里面的鸡肉,就要花上不少钱吧?”
祝云早起身舀了一勺八宝冬瓜盅里的汤,递到吴阿婆的面前,笑应道:“冬瓜现在只要三文钱一斤,能贵到哪里去,况且眼下我都要开食肆了,还有潘少爷入股,您只管放心吃,只当是我谢过阿婆送我的那盆木芙蓉了。”
一老一少这才放心吃了下去。
……
回去路上祝云早还在想,明日开张试营业,若是忙起来,只怕没有时间给吴家送吃食,那么是否要多做一份出来,届时让银刀或者小甲帮忙送过来呢?
沉思之际,一时没留意身前,险些与来者迎面相撞,吓得祝云早一个趔趄。
惊然抬首间,只见对方黑发黑眉,黑色面巾,偏生还穿了一身墨黑劲装,若非那双鹰隼般的眼睛泛着精光,几乎要与浓浓夜色融为一体。
还没等祝云早反应过来,对方便一个飞身腾跃,翻上屋檐匆匆而去。
嗯?
什么鬼?
祝云早下意识缩了缩脖子,小声问银刀:“我没看错吧?方才是有个人过去了吧?”
作者有话说:
宝子们,明天上夹,可能会晚半个小时更新,谢谢大家的支持^O^
第27章栥饭团、炸油条
次日一早,祝云早尚且睡眼惺忪之时,便听见宋理理在门口指挥着银刀,“哎哎哎,歪了歪了唉,这左右两边的高低明显都不对称了,你怎么还再继续往上抬呢?”
银刀扭头便瞪她一眼,“挂一早上了还没对正,我看恐怕是你眼神不好!”
一片吵闹声中,睡眼惺忪的祝云早揉了揉太阳穴,又深呼吸了几口气,这才懒洋洋坐起身,伸了个懒腰。
推开支摘窗向楼下看去,银刀正举着一个写着“祝家食肆”四个大字的新幌子爬到梯子上不断上下比量位置,而宋理理则叉着腰站在下面负责指挥。
这几日俩人逐渐熟悉了起来,但活似针尖对麦芒,拌起嘴来一向是谁也不让着谁。
顺着窗户乍一看,嚯,俩人跟两团足以名动洛阳城的大牡丹花似的。
原是今天开业,潘孔雀说必须讨个好彩头,所以便自作主张给自己、祝云早、宋理理和银刀四人各订了一套款式相近的衣服。
堂堂潘大少爷出手,这衣服无论用料还是做工,必然都是全云溪县最好的,但唯有一点令三人多多少少都有点不大能接受——配色居然是潘孔雀最爱的大红配大绿。
昨晚拿到衣服时,三人对着这三套大红色祥云纹的对襟开衫和水葱绿的交领中衣都不约而同地陷入了沉默之中。
这一身穿出去,引人注目的效果属实是能达到了,宣传效果定然相比也奇佳,毕竟这般招摇的打扮,任谁看见都会忍不住瞄上两眼进而偷笑。
但真要说服自己穿在身上出去见人,也需要莫大的勇气。
若不是考虑到潘孔雀掌握着食肆的资金命脉,祝云早真想将这难看的衣服胡乱团作一团给他塞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