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枪响划破夜空,在山谷里来回震荡。狍子应声倒地,后腿蹬了几下,不动了。
卓全峰端着枪走过去,蹲下来,合上狍子的眼。“对不住,吃了你活命。”
他掏出猎刀,借着月光开始处理猎物。剥皮、开膛、剔骨。狍子不大,四五十斤,是头年轻母狍子。皮子不算好,毛还没长全,但也能卖个几块钱。
干完活,天已经快亮了。他把肉和皮子装进背篓,背上,继续往深处走。
既然出来了,就多打几头。家里六张嘴等着呢。
又走了一天,他在一处山涧旁现了新的踪迹——是鹿,而且是马鹿,大个的。
马鹿的蹄印比狍子大得多,深深陷进雪里,步幅大,走得快。从蹄印的间距看,是头成年公鹿,至少二百斤往上。
卓全峰兴奋起来。马鹿浑身是宝——肉能卖一块钱一斤,皮子能卖二三十,鹿茸更值钱,一对能卖一百多。要是打着一头公鹿,这一趟就值了。
他顺着蹄印追。马鹿走得不快,但很警觉,他追了足足半天,才远远看见那头鹿。
好家伙,真大!肩高足有四尺半,鹿角叉开,像两把树杈子,至少六叉。毛色棕褐,在雪地里格外显眼。
他端起枪,瞄准鹿的胸口。距离太远,八九十米,出猎枪的有效射程。他往前摸了几十步,再瞄。
鹿突然抬头,朝他这个方向看了一眼。
卓全峰心里一紧,手指扣在扳机上。
鹿没跑,低下头继续吃草。
他松了口气,再往前摸了几步。距离够了,七十米左右,在他的射程内。
他端起枪,瞄准鹿的胸口,屏住呼吸,扣动扳机。
“砰!”
鹿应声倒地,但没死,挣扎着站起来,踉踉跄跄跑了。
“妈的!”卓全峰骂了一声,装弹,追。
鹿跑得不快,但带着伤,血滴在雪地上,红得刺眼。他顺着血迹追了半里地,在一处灌木丛里找到了它。
鹿躺在地上,喘着粗气,眼睛半睁半闭。卓全峰走过去,从腰间拔出猎刀,一刀捅进鹿的心脏。鹿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他蹲下来,大口喘气。这一通追,累得他浑身是汗,棉袄都湿透了。
处理好鹿,天已经快黑了。他把鹿肉和鹿皮装好,又小心翼翼地把鹿角锯下来——鹿茸已经骨化了,不能做药材,但鹿角本身也能卖钱,一对能卖二三十。
这一趟,够了。一头狍子,一头马鹿,加起来二百多斤肉,能卖二百来块。加上皮子、鹿角,能卖三百出头。够全家吃两个月的了。
他决定往回走。
走了一个时辰,天彻底黑了。他找了个避风的地方,准备过夜。
突然,他听见一种奇怪的声音——不是风声,不是树枝断裂声,是……有人在哭。
女人的哭声,很压抑,像是捂着嘴。
卓全峰端起枪,循着声音摸过去。走了大约五十步,他看见一个人蜷缩在一棵大树下,身上穿着棉袄,头上围着围巾,是个女人。
“谁?”他喊了一声。
那人抬起头,借着月光,他看清了那张脸——不是屯里的,不认识。三十来岁,满脸泪痕,嘴唇冻得紫。
“大哥……救救我……”女人哆嗦着说,“我……我迷路了……”
卓全峰走过去,蹲下来,把自己的棉大衣脱下来披在她身上。翻遍行囊,找出最后两个烤土豆,递给她“吃,先吃点东西。”
女人接过土豆,狼吞虎咽地吃了。
“你怎么一个人在山里?从哪儿来的?”
“我……我是前屯的,叫李桂兰。”女人哆嗦着说,“我男人打我,我跑出来了,想回娘家……走岔了道,就……就走到这儿来了……”
前屯?那离这儿至少五十里地。一个女人,在大雪天走了五十里山路,能活到现在,简直是奇迹。
“你男人为啥打你?”
“他……他喝酒喝多了,就动手……”李桂兰捂着脸哭,“大哥,我不敢回去,回去他打死我……”
卓全峰沉默了。打媳妇,这种事在山里不新鲜。有些男人喝了酒就不是人,打老婆打孩子,打完又哭又跪,过几天照打。清官难断家务事,他一个外人,不好管。
但眼下,他得把她带出去,否则她非冻死在山里不可。
“你先跟我走。”他说,“我在山里还有活要干,等干完了,我带你回去。”
“大哥,您……您是好人……”
“别说了,走吧。”
卓全峰把李桂兰带回自己的营地,让她坐在避风的地方,又给她找了些干草铺在地上。“你先睡,明天一早我叫你。”
李桂兰蜷缩在干草堆里,很快就睡着了。她太累了,也太害怕了。
卓全峰坐在旁边,抱着枪,一夜没睡。
第二天一早,他带着李桂兰继续往回走。猎物太多,背篓装不下,马鹿肉只能扛着走。李桂兰主动帮他扛了一部分,“大哥,我不能白吃您的干粮,我帮您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