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以前系丝线从不考虑力度——丝线不会碎。
但指甲会。
厉天刑离开玄天宗后,沿着东域官道向东南方向走。
他的目的地是青云山,仙族洛氏最后血脉洛云笙隐居的地方。
他在路上走了三年。
不是青云山太远——以他的修为,缩地成寸,一步千里,眨个眼的工夫就能到。
但他不能飞,不能缩地,不能御剑。
因为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个落魄散修,带着一个六岁的外甥女四处求医,走投无路。
这个角色需要他一步一步走,走到鞋底磨穿,走到脚底板起泡,走到脸上被风沙吹出褶子,走到每一个看见他的人都觉得这个人心力交瘁、贫困潦倒、只剩最后一口气还在为了外甥女硬撑。
他走了三年。
三年里他给自己起了个化名叫“顾长生”——顾是回头看的意思,长生是他最想要的东西。
他给小女孩起了个化名叫“顾小七”,因为她是他在路边买的第七个孤儿。
前面六个都死了——不是试验失败死的,是自然死亡。
他从凡人城镇买来的孤儿大多先天不足,有的有隐性心脉缺损,有的肺部育不全,有的免疫系统弱到一场风寒就能送命。
他花钱买的时候卖家从来不说实话,他也没办法挑——孤儿市场上货源不稳定,能买到就不错了。
前六个孩子从买到死,时间最短的活了四天,最长的活了两个月。
第七个——顾小七——从买到手到植入噬心血蛊,到第一次作,全过程只用了三天。
她撑住了。
撑住的原因连厉天刑都觉得意外——她的心脏先天比常人大一圈,心肌壁厚,射血分数高,血蛊啃噬心脉时啃到一半就啃不动了,只能半挂在心肌上,作周期从预期的三天拉长到了七天。
厉天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在实验玉简里把她标记为“七号·心肌肥大·合格品”,备注栏写了一个字——“皮实”。
顾小七不知道这些。
她只知道舅舅对她很好。
舅舅每天背着她走路,走累了就找个破庙歇脚,用碎银子买两个馒头,舅舅吃半个,她吃一个半。
舅舅说他不饿。
舅舅说这话的时候肚子会叫,叫声在破庙里回荡,像一只饿瘦了的蛤蟆蹲在房梁上。
顾小七每次听到就咯咯笑,把手里剩下的半个馒头掰成两半,一半塞给舅舅,一半塞进自己嘴里,含含糊糊地说“舅舅骗人。”
厉天刑接过馒头,咬一口,嚼得很慢,咽下去,对她笑一笑。
那个笑和他对楚天骄笑、对玄天宗宗主笑、对不嗔老僧笑的笑容一模一样——温润如玉,慈悲如佛。
顾小七分不出来。
她只觉得舅舅笑得好看,舅舅的眼睛亮亮的,像山上的泉水。
阴九幽跟在他们后面。
不是尾随,不是跟踪,是走同一条路。
他走得比厉天刑慢得多,但每一步跨出去的距离恰好等于厉天刑三步的距离,所以永远保持着固定的间隔——大约三百里。
这个距离足够他把厉天刑和顾小七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声呼吸都看在眼里,也足够归墟树的根须从万魂幡里探出来,穿透三百里的空间褶皱,轻轻触碰到顾小七胸腔里那颗比常人大一圈的心脏。
归墟树的根须触碰到心肌的一瞬间,顾小七在厉天刑背上打了个哆嗦。
厉天刑感觉到背上那团小小的身体抖了一下,停步回头,温声问怎么了。
顾小七说冷。
厉天刑抬头看了看天——日头正高,晒得官道上的石子都在烫。
他没有追问,脱下自己的外袍裹在顾小七身上,重新背好她继续走。
他的外袍是粗麻布缝的,针脚粗糙,袖口毛边,和他平时穿的白髓丝白袍差了十万八千里。
这件粗麻袍子是他在凡人集市上花三个铜板买的旧货,前一个主人是个挑粪工,衣襟上至今还残留着一股淡淡的粪臭味,怎么洗都洗不掉。
厉天刑每次穿上这件袍子就会犯恶心——不是生理上的恶心,是心理上的。
他穿白髓丝穿了三百年,皮肤已习惯了那种极细极滑的触感,忽然换粗麻,浑身像被砂纸打磨。
但他忍了。
因为落魄散修不能穿白髓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