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用一种十分专业的态度对待这道菜。
先是喝了白开水清口,紧接着小心夹起一块蛤蜊。
那蛤蜊已经提前煮开,两边贝壳都松开了,里面露出来的不是饱满贝壳肉,而是一团结结实实的猪肉团子,团子看着平平无奇,清汤寡水的,能好吃吗?
苏晓不禁在心里怀疑了一下。
她夹起一块肉,吹了吹就送进嘴里,下一秒她的眼睛就亮了。
猪肉团子看着清淡,吃起来确实极致的鲜甜!那猪肉团子里仿佛包着一团水,一口咬下去,汁水迸溅!
苏晓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肌肉,开始轻轻咀嚼。
实际上这猪肉团也足够嫩,根本不需要用力,便已经在唇齿间散开,浓郁的海鲜香味和猪肉香裹挟着往脑子里冲去,满脑子便只有两个字。
好吃!好吃!
在那一声声的好吃中,牙齿偶尔还会碰到惊喜。
苏晓只尝出来,那肉团里仿佛包裹着什么脆嫩的蔬菜,看着没什么感觉,吃下去的时候却发出沙沙的声音,脆脆的,又略微带着点甜味,这点甜味和海鲜的味道交织在一起,让人一秒钟就迷恋上这种味道。
仔仔细细的品尝完一个蛤蜊酿肉,苏晓这才意犹未尽的睁开眼睛,她眼神中染上了兴奋,她看向林香秀,“这肉团里面加了什么?怎么会有甜甜的味道,还脆脆的!”
“就是蛤蜊肉呀,蛤蜊肉就贴在肉团上。”林香秀不明所以道。
苏晓尝试着描述起来,“不是这个,我这是觉得这个肉丸吃起来口感好丰富,好像在吃跳跳糖一样。”
林香秀被她这神奇的形容逗笑了,下一秒才反应过来,“你说的是荸荠吧!我在肉里面加上了荸荠!”
“难怪!”苏晓这才明白。
她舔了舔唇角,回味着刚才那味道,忍不住又吃了一个蛤蜊酿肉,期间也没忘记扒拉两口煲仔饭,吃的心满意足。、
吃到最后,苏晓还是意犹未尽,她甚至用蛤蜊酿肉的浓汤拌了煲仔饭,然后一股脑的扒拉进嘴里。
引得林珊珊不满,“啊啊,你怎么把汤都喝光了,好歹给我留一口拌饭啊!”
苏晓满意的擦嘴,“你找的这家店真不错!”
可以说,苏晓被这一顿饭给俘虏了,她现在已经有些明白林珊珊那番话的意思。
这家店确实有种神奇魔力,再疲惫的人过来吃一顿饭,吃完之后心里都会熨帖很多。
就仿佛是包容温和的大地,可以化解一切不好的压力和情绪,无论什么时候都能用一桌美食接住客人的坏心情。
吃完这顿饭后,苏晓跟林珊珊一样,算是彻底成了店里的忠实粉丝。
他们俩还组成了美食搭子,只要有空就跑过来吃完搓一顿,反正两人都是高薪人群,店里的饭菜也不贵,他们完全承受的起。
苏晓前几次过来的时候,还捧着菜单点菜,来的次数多了她就完全交给林香秀,让她自由发挥,做什么吃什么。
偏偏林香秀每次都能给她新的惊喜!
林香秀也很乐意给这俩姑娘做新菜,因为他们每次都能给到很精准的评价,尤其是那个叫苏晓的姑娘,有一次甚至告诉她,新菜中有一位配料放错了,不该放鲜货,应该用味道浓郁的干货。
而苏晓也在吃了十来次林香秀的小饭店以后,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她决定重新出山,给笑哈哈小饭店写一篇美食专栏!
第118章草莓牛奶冰和高考得知苏晓要给林香……
得知苏晓要给林香秀的小饭店写美食专栏后,最震惊的不是林香秀,而是林珊珊!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林珊珊正在吃最爱的山药草莓泥,她吓得勺子都掉了,“自从出了那件事以后,你不是已经封笔,决定再也不写了吗?”
“那件事……”似乎是想到了不美好的回忆,苏晓眉头皱了皱,很快又被手中的草莓奶刨冰抚平了情绪,她微笑着说道:“确实打算封笔,但我又没公开过,只是自己决定不写了而已。但是!我现在遇到了这么好吃的东西,就想写出来分享一下,这也没错呀。”
“错倒是没错。”林珊珊语气拖泥带水,表情还有些犹豫。
她倒是没想过别的,就是担心苏晓的情况是不是有什么变化?
苏晓的那些读者不知道苏晓当年为什么突然退圈,销声匿迹,她作为大学同学同时也是最好的朋友,是一清二楚的。
当初苏晓用春眠不觉晓的笔名在杂志上连载美食专栏,专门做探店,她可以说是最早那批将目光瞄准美食的人。
因为笔触细腻真挚,描述的又足够诱人,“春眠不觉晓”这个笔名每次发出来的文章都会吸引一大批的人过去打卡品尝。
只要是苏晓写出来的店,在刊登出来后几乎都会爆满!
而且她的眼光也确实毒辣,总能在偌大的城市里找到各种美味,或藏在深巷,或是坐落在大街,全都逃不过苏晓的眼睛。
后来甚至有饭店老板想要出钱请“春眠不觉晓”过去吃饭,只求她在文章里提起自己饭店的名字,哪怕是只言片语也行。
但苏晓统统拒绝了。
“我写文章的初心,就只是为了跟读者分享美食而已,收钱推销不是我的专长,您另想办法吧。”
这么说着,苏晓就拒绝了各种高薪邀请。
但是好景不长,随着春眠不觉晓这个笔名越来越出名,不喜欢她的人也越来越多,甚至有人专门写信送到杂志社,要求不允许刊登她的文章。
同时,苏晓也遭遇了一次重大的打击。
有人在报纸上造谣,说她表面上清高不收钱,实际上胃口更大,每次都是收钱才推荐店面,而且没有三位数根本不搭理!
这可是九十年代初的三位数!
事情一出,哪怕还有很多真爱粉理智粉在为苏晓摇旗呐喊,她还是听见了许多骂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