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总感觉自己忘了点什么东西,但就是想不起来,他摇了摇头,既然想不起来,那就应该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吧?
他也加入了热火朝天的队伍里,为自己选择了一块中意的地方,就在他门口,等他想好了种什么,这块地就能派上用场了。
从小生活在哥谭的杰森知道这个城市有多糟糕,虽然唐人街不如其他的地方混乱,但是只要出门,就一定会接触到其他不好的地方。
所以他先打了个预防针:“你们出去的时候最好带上枪,外面的世界可不太平,尤其是东区那里,能别去最好别去。”
东区啊,这似乎是几十年前就很有名的贫民窟了,里面生活的人不一定是坏人,但一定不是什么好人,但是没办法,生活在黑暗里的人,是没有办法知道光明是什么样子的,他们能做到不与黑暗同流合污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托马斯生前不是没有想着改变那里,他做了很多尝试,但无一例外都失败了,在那里,罪恶好像是无限繁殖的癌细胞,你杀死了一批,总会有另一批新的补上。
外人都以为哥谭是一座黑暗的城市,但很少有人知道,东区是这座城市的恶疮,杰森对哥谭已经这么了解了吗?
他这么想的,也就问了出来:“杰森对哥谭这么了解啊?”
配上他慈爱的表情,好像在夸一个小宝宝会自己吃饭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杰森被自己的脑补吓到了,立刻用力甩了甩脑袋,把这样可怕的想法甩开。
“我就是在东区出生的。”杰森笑了一下,也不知道是在嘲讽自己还是什么,“土生土长的犯罪巷人。”
如果是普通的哥谭市民听到,那肯定会对这个大个子敬而远之,那可是东区里的犯罪巷啊,求生经验告诉他们,遇到这样的人一定要躲得远远的,不要试图交好,更不敢上去挑衅,那里的人可没一个是善茬。
可惜这里站着的人大多数没有这个常识,唯二的两个哥谭人更不会因此心生偏见,反倒是因为他的经历心疼坏了。
“那一定很辛苦的吧。”玛莎忍不住开口,“在没遇到弗洛拉之前,你一定受了很多苦。”
她的声音是那样的笃定与包容,好像他不是犯罪巷出来的野孩子,而是一个需要心疼爱护的可怜人。
其实他并不需要可怜,犯罪巷的日子也没有那么难过,他的很多本事都是从那里学来的,在成长的路上犯罪巷教给他的东西是在外面永远也学不到的,所以杰森从来不为自己的出身而感到惋惜。
况且他也很幸运,遇到了弗洛拉,遇到了……蝙蝠侠,他们都教会了他很多东西,一路上遇到的坏事不少,但是遇到的好人更多,这就已经很值得庆幸了,不是吗?
但是杰森也没有和他们分辨犯罪巷的好与坏,可能是因为从年长的人那里得到的爱太少,他其实还挺贪恋这种来自长辈的关爱和温暖,让人有点舍不得拒绝。
在被科普了一遍东区犯罪巷是什么样的存在之后,杰森就成了餐厅里的重点保护对象,一群可恶的大人恨不得把他当三岁的小宝宝关照,这样的爱实在是有点窒息了。
杰森决定祸水东引。
“弗洛拉,薯条快破壳了吗?”杰森问道。
弗洛拉反问:“薯条不是跟着你呢吗?”
第112章圆头圆脑
112
杰森和弗洛拉面面相觑。
他们都以为薯条在对方那里,所以都没有特意提起来,一个蛋占的体积太小了,没人会注意其他人身上有没有藏了一颗蛋。
所以,薯条这是丢了?
杰森一开始被逮走的时候就察觉到薯条掉下去了,但是他也没有担心,比起跟着他一起流浪宇宙,还是在地球待着更安全,而且从半空中掉下去的那点力道根本没什么危险,他经常在房顶上跳下来,蛋壳的硬度是经过时间检验的。
掉下去之后肯定会回到弗洛拉手里的,杰森是这么想的,但是谁知道弗洛拉并没有收到这个小快递,薯条阴差阳错的也被传送走了。
这不就麻烦了吗?世界这么大,到底去哪儿找他?而且他还不一定在地球上,要是跑到其他星球了,找他不就是大海捞针了吗?
杰森面露后悔,他就不应该松手的,早知道把薯条带上了,他养了这颗蛋时间也不短了,早就处出感情了,一想到活蹦乱跳的蛋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受苦,他就恨不得时间倒流回三个月前。
与他相反,弗洛拉一点儿也不担心,先不说世界意识肯定不会对薯条怎么样,这是祂的失误,如果薯条遇到了危险祂肯定不会置之不理的,再说了,作为曾经和岩王帝君一起征战四方的魔神之一,尽管已经不再具备魔神的形态和力量,他也是很难杀的好吧。
比起他的安危,弗洛拉更关心的是再见面的时候他会不会已经破壳了,也不知道会是什么动物的形态,但是他出生之后一定会跟锅巴一样美貌吧。
被自家主人惦记着是否长得好看的薯条,确实已经破壳了,他在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被顺带着绑架了,绑匪把他扔到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地方,暖烘烘的可舒服了,他一不留神就睡着了。
睡醒之后他就发现自己已经破壳了,把自己的壳吃了充饥,然后就在这个充满能量的热水池子里玩儿疯了,要不是太饿了他还不想走呢。
但是没办法,饿了的薯条爬上岸甩了甩毛毛上的水,准备去找妈妈了,妈妈是个大笨蛋,居然把他弄丢了,但是没关系,聪明又勇敢的薯条可以自己找妈妈。
他摸了摸自己瘪瘪的肚子,给自己握拳打气。
刚出生的薯条宝宝寻亲之路注定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他走啊走走啊走,却发现自己怎么也走不出这片水域,他虽然也会水,但是长期在水边让他的毛毛也沾上了潮湿的水汽,这就让他不开心了。
“啊。”他气的大叫一声,然后一屁股坐到了石头上,精准的避开了旁边的杂草和污泥,然后猛地甩头,想把身上潮湿的感觉甩下去。
但是他不仅没有成功,还差点把自己甩到地上去,用右前爪稳住身形的薯条有点吓到了,熟悉的气息也找不到,他拍拍手上的泥土,抱住胖胖的自己忍不住“嘤嘤嘤”。
还没等他的眼泪掉下来,就感觉到一股轻柔的风拂过,一堆红色的果果丁零当啷的落在了他伸手就能够到的地方,薯条顿时就忘了自己要干什么,捧起果子来就开始咔嚓咔嚓往嘴里塞。
也就是他不同于一般地新生儿,现在的小乳牙啃个果子也是不在话下的,换一个其他刚出生的幼崽,这一口下去得把牙崩掉了。
果子里面蕴含的能量薯条很喜欢,就在这儿坐着开始吃了起来,只要手边一空,他就佯装要哭,然后就又会有果子掉下来了,他美美的吃了好多,直到肚子撑得再也塞不下去了才停下来。
这还没完,他不仅自己吃,还想着装上带走,可惜他身上只有毛毛没有兜,两个爪爪也只捧起了一个果子,然后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
薯条不舍的看了一眼地上还剩下的那些果子,又遗憾的看了一眼自己的爪爪,只恨自己现在还太小,不然就可以全部带回去给妈妈尝尝这些好吃的果果了。
这连吃带拿的小土匪终于惹了这里的主人不悦,在他还想着往前继续冒险的时候,一阵风直接把这团子吹走了,比起刚出生那会儿,他现在的分量可是实诚了不少。
刚破壳的时候他也就是成年男人手掌大小,现在已经像是一个成熟的大西瓜了,当然,分量和大西瓜也是差不多的,这完全就是这几天吃果子的功劳,或者说,是果子里蕴含的那些能量的功劳。
被扔出去的薯条在空中打了个滚,直直坠地之前又被那股轻柔的风托住,待他稳稳站在地上之后,风围着他绕了一圈,又轻轻拍了拍他的脑袋,最后消失不见了。
已经在蛋壳里学了些礼仪的薯条冲着风消失的地方摆了摆手,学舌般的说了一句:“baibai。”
送走了风,薯条要继续自己的冒险了,不过他现在已经没有最开始那么想妈妈了,他想找到自己的兄弟杰森,然后两个人一起去称霸世界,他们早就说好了的,趁妈妈发现之前,他们必须要尽快行动了。
薯条紧紧的抱着他的红果子,在分叉的十字路口,他坚定的选择了其中一条路,要是问他为什么会选这里,他会告诉你,因为他看到了一道绿绿的看起来很好吃的光,所以脚不受使唤的就走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