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能量水晶的制约,也不需要去找充能石,就单纯的是要杀人而已……
可关键在于,击败敌人也许不算难,可杀掉一个高等级的战士就是另一回事了。身为佣兵的我非常清楚如果要杀一个通缉犯有多么麻烦,尤其对方抱着逃跑念头的话。
十个人围剿一个同等级的目标,仍然会出现被目标逃掉的事情。而且当比赛规则变为单纯的“杀人”之时,我们先要想的还是保证自己的存活,更不可能毫无保留的对战败目标进行追杀了。
况且附加的条件是“参赛队伍无上限”这就意味着我们有可能面对敌人的数目非常可怕。
“我们怎么选?”
梅尔菲斯希望我们表一下意见。
王都之战从某种层面来讲对恢复能力、持久力以及应变突事件的能力非常高,而正常的比赛则对战术的要求更多一些。就我的角度看,并不适合王都之战这种模式,可是这种混战的模式却让我相当感兴趣。
“如果天蛾还活着就好了……”
梅尔菲斯叹了口气,“他的攻击法阵最适合这种模式了……”
“那么……放弃这个?”
星见问。
“不,我们就打王都之战吧……”
梅尔菲斯笑了一下。
我读懂了他的那个笑容。和我一样,这家伙按耐不住对大混战的吸引力。
最终,我们集合了所有点数,将队伍传送了进去。
城市……竟然是一个空无一人的巨大城市……
手上的探测器出现了一个非常详细的地图,甚至连每一条小小的街道都做了标注。当我们把地图放大之后,惊讶的现这就是一个堪比国家都般庞大宏伟的都市。
“大手笔……这样打起来才过瘾。”
梅尔菲斯自语道。
探测器的菜单继续下拉,是一个名单。
“所有队伍的大名单!”
我忍不住叫了起来。
探测器告诉我们,现在地图里的队伍一共有二十六支,甚至连每个队伍里队员的名字都列了出来,总人数达到了91。当然,至于有多少人已经被杀掉,那我们就不知道了。
“等等……”
梅尔菲斯突然现了什么,“不对,我们想错了……杀死十个对手……并不是指每个队伍……而是指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