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可幼:【拍得不错,想给你送朵花,却找不到你的坟[微笑]。】
【哈哈哈哈昔日爱人如今反目成仇,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多来点多来点,我爱看。】
【我依稀在空气中捕捉到了几根飘摇的红毛。】
莫倦在手机後面,他们之间有来有往,且被粉丝称为“打情骂俏”的一切都落入他眼中。
……
演唱会如期举行。
在之前,方知有听说了尚遇拍戏受伤,飞渝城去了,演唱会赖可幼一个人去。
她对参加演唱会早已轻车熟路,票是前三排的位置,最佳视野。
【兄弟们,今天演唱会,宝宝肯定会去,堵她!】
【你们说我是带刀……不是,带棒棒糖和她打招呼好呢,还是带口香糖?】
【今天就让宝宝尝尝社会的险恶。】
粉丝群里,老赖们密谋着今天和赖可幼相遇。
赖可幼特地穿了件平常没穿过的吊带裙,头发用卷发棒卷了小卷,妆也稍化得精致,戴上口罩,保证谁都认不出。
“柚子!”
找位置途中,乐芝芝牵着她男朋友拍了她一下。
“果然会在这儿遇见你,可你不是说没抢到票吗?你真花了几倍票价才买到票的?”
“……别人送的。”赖可幼说,“我这样了你都认得出我??”
乐芝芝:“好啦,知道你今天特地打扮漂亮来见莫倦,我是谁,可能认不出?”
赖可幼:“……好吧。”
“那我们先走了,等会儿要不要吃个饭?”
“算了,电灯泡哒咩。”
和乐芝芝与她男朋友告别,赖可幼找到她的座位。她特地来晚,人基本都坐满了,正是她要的效果。
赖可幼四处眺望,没看到疑似庄心心的人。
不是要来演唱会?她没来吗?
时间一到,场馆内灯光熄灭。
随之闪亮的,是数不清的荧光棒与灯光汇聚成的浩瀚星海,如梦似幻,在黑暗中沉沉起伏,形成震撼人心的璀璨宇宙。
她手里的荧光棒成为其中一粒星子。
台上灯光亮起。
一架钢琴前,端坐着身穿白衬衫的男人,侧脸俊美无暇,薄唇微抿,细长手指放在黑白琴键上,华美卓越的琴声细水般流淌。
第一句歌词出来时,他微微擡首,朝赖可幼的座位方向望了过来。
鼎沸人声的轰鸣在刹那达到顶峰,直击场馆屋顶。
“莫倦!!!”
“老公我爱你!!!”
“我们都还在这里——”
赖可幼恍惚了下,这是歌名,却是她曾经说过最多的一句话。
那是几年前的一家地下酒吧。
酒吧不大,足够容纳两百人,卫生不如现在的干净,酒绿阑珊却不少,并不宽敞的舞台上,一支乐队正在演奏。
他们只有四个人,主唱兼吉他手,鼓手,键盘手,贝斯。
站在最前方的主唱,一腔热血悉数挥发在歌词中,他们的演出,带动了整家酒吧的气氛。
男男女女在尖叫,舞动,嘴里喊着後裔与Mat——Mat是他在乐队时的名字。
那些年很苦,在酒吧的巡演根本不赚钱,有时还倒贴钱,可他们几年如一日,从未说过放弃。
十三四岁的赖可幼也跟着喊:我们都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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