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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牛>【快穿】我死後男主追悔莫及 > 第17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7(第3页)

第17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7(第3页)

“这是我和你爸爸结婚时的婚戒,後来他送了我许多更为昂贵精致的戒指,但我依然最喜欢这一枚。”她含泪微笑,“云暮,将它戴在你心爱的人手指上吧。妈妈和爸爸永远祝福你们。”

他握住那枚戒指盒,最後重重的点头。

朝笙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到最後,一天里往往只有一两个小时。她已经不想在难得的清醒中再去见医生,她想在她舒适温馨的房间里度过最後的时间,遂向许云暮提出了这个要求。

许云暮答应了。

两个人对于注定的分别达成了共识。

清醒的时候,朝笙就窝在许云暮的怀里,要求他念书给她听,她的精力大不如往昔,连看书都懒得自己看了。

许云暮没有立刻问她想看什麽书,而是环住了朝笙,握着她细瘦的手指,将那枚戒指缓缓推入指上。她的手指冰冷,甚至和金属的温度接近。许云暮咽下他的痛苦,只轻轻吻着朝笙柔软的头发,温声道:“喜欢吗?”

朝笙举起手,戒指滑过指节,轻轻晃悠到了指腹,那双原本光洁细腻的手如今只剩一层浅薄的皮肉。

和煦的阳光照在戒指上,折射出瑰丽的光,浪漫美好到难以言说。

她问道:“这是爸爸妈妈结婚时的婚戒对吧?”

许云暮又亲了亲她:“对。”

朝笙说:“我很喜欢。”

她兀自欣赏了一会儿,又道:“许云暮,你只问我这一句吗?”

许云暮感受着朝笙瘦削的身体上传来的温度,轻声道:“那麽朝朝,你愿意嫁给我吗?”

朝笙将有些发酸的手放下,低头看着这枚戒指,反倒没有回答他。

许云暮几乎以为她又要昏睡过去,慌张地低头看去,朝笙恶作剧得逞,仰面嘲笑许云暮,又无赖似的在许云暮的喉结上轻轻咬了一下,那儿有一颗赤色的痣,她曾在昏暗的夜中用虎牙碾磨:“我愿意啊。”

再咬一口:“我愿意。”

许云暮复又抱住她,让她省点力气别作乱。朝笙确实如今虚弱得不行,她闹了一会儿,也觉得有些累了,于是窝在了许云暮温暖的怀中,又百无聊赖地抽出一本诗集:“今天读诗吧。”

朝笙其实还算喜欢许云暮,虽然她注定要离开这儿,但满腔赤诚的爱足够让她动容。如果要说最喜欢哪儿,大概是他温和低沉的声音,那是对朝笙最大的诱惑。所以她从前逗弄他,让他用那样的声音说出或卑微或羞耻的话——就算命不久矣,朝笙的恶劣丝毫不改。

许云暮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翻开了书页。

微黄的纸张上一页印着隽秀的宋体字,另一页印着俄语的原文。

他读——

“……

我曾经默默无语地丶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丶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

朝笙偏头,望向这一页诗篇,轻声念出了最後一句:“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

她将书本移开,把戴着戒指的手放在了许云暮温热的掌心,微微闭上了眼睛睡去。

……

春天来临时,朝笙离开了这个世界。走的时候,鸢尾含苞待放,西子山上的槭树始绿,一切欣欣向荣,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许云暮看着心爱的女孩闭上的双眼,有点儿无奈的问她:“朝朝,又困了吗?”

但怀中的人没有给他回答。她不会再睁开眼,狡黠的笑,说这是一个恶作剧。

许云暮低头,一遍又一遍吻她,直到感觉到她的温度渐渐流逝。

他抱着她,眼泪胡乱的落下,可任凭泪水打湿朝笙闭上的眼,那只蝴蝶再也没有飞起过。

他颤抖着,握住了朝笙冰凉的手,无名指上玫瑰色宝石的光华随着它主人生命的逝去而黯然。许云暮贴着她的额头,将一对碧玺袖扣别在了朝笙的衬衫口。

“你瞧,我知道怎麽扣袖扣。”但少女那轻慢的语气没有再响起,他失神了很久,往事如同北风向他撞来,灌满衣袖,他于冰冷中怔怔地想,这是他们在一起後的第一个春天。

明明外面春光如锦啊,但从此往後,许云暮再也没走出过二十岁那年的冬夜。

永失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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