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歌觉得人类可真热情啊。
他莫名感到一丝拘谨,连忙从沙发上爬起来,手指局促地扭在一块。“都可以,我不挑食!”
“好。”诸伏景光的笑意愈发温柔。“不用拘束。想要什麽都可以告诉我。”
这次,他不会再离开他了。
法尔歌看起来有些茫然,大概是不理解这个人类为什麽会对自己这麽好。不过他还是乖巧地点点头。“谢谢你。”
“该说谢谢的是我才对。”诸伏景光低声说。
“什麽?”
“没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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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歌在这里住了几天之後,诸伏景光就开始委婉地对这只第一次当人……不对,是第一次假扮成人类的精灵,进行一些基础的安全教育。
比如不要随随便便就跟着陌生人回家了。
“才不算随随便便!”法尔歌不服气地嘀嘀咕咕。“猫猫们都说了你是个好人啦!”
动物天生直觉灵敏,对于某些人事物好坏的敏感度远超于人类,甚至有时候比精灵的直觉还要敏锐。
诸伏景光哭笑不得,又有点生气。
这要是换个人再接着问他“你是不是能听懂动物说话”,估计法尔歌当场就要承认了。
就算不承认,精灵也根本不会说谎。以前躲在他房间里偷偷干了什麽坏事,诸伏景光一眼就能看出来,脸上的表情藏都藏不住。
饲主心累地叹了口气。
“而且……”法尔歌犹豫了一下,慢吞吞地继续道:“大和先生总给我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让他总是忍不住想靠近对方贴贴。
所以他才敢直接跟人回家。
“……”
诸伏景光叹了一半的气又吸了回去,眼睛瞬间一亮。
“是吗?”他努力压制住嘴角上扬的弧度,循循善诱:“法尔歌为什麽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会觉得有点熟悉吗?”
法尔歌先是摇摇头,又很快点点头,诚实地回答他:“是有一点。”
其实何止是一点。在他刚走到这片区域的时候就已经闻到这个人身上很浓烈的气息了。精灵不知道自己为什麽会对这个气息感到亲切,还有着强烈的吸引力,不过反正他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研二和阵平他们在哪,就干脆在这片气息最浓烈的地方逗留了一阵。
结果还真让他找到本尊了。
法尔歌下意识再次偷偷摸摸仔细打量了一番面前这个黑发蓝眼的男人。对方原本的模样要比他僞装之後的样子好看得多,他的长相很温和,平日总是带着点浅浅的笑意,尤其是对着自己的时候。
法尔歌困惑地歪了歪头。
难道自己以前真的认识这个人?
诸伏景光看得出他还是没有任何记忆,也不着急,只是伸手轻轻揉了揉精灵那头柔软的金发,内心感叹果然手感很好。
以前还是小精灵的时候根本不敢用力摸他的头。
“现在想不起来也没关系。”诸伏景光温声道。“曾经存在过的回忆是不会消失的。只是你千万不能主动放弃它啊。”
至于他要等多久才能接回他的小精灵,那都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