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凯复收回手指,站起身从四四方方的窗户往外望。
“好人。呵。好人。要麽是纯傻B,要麽是想装B。你这麽觉得吧。”
傻强捂着被钻疼的肩膀,干巴巴地笑了声。
丁凯复也不是要他的回应,自顾自地接着道:“我原来也这麽觉得。”
丁凯复这辈子,想做过很多种人。做牛人,做狠人。做有钱人,做人上人。但他从没想过做好人。
因为在他的眼里,「好」是没有价值的。「强」才有价值。
只有强者才能活下去,只有强者才配活下去。
人心,尊严,权利,感情。这世上没什麽不能交换买卖。人可以做一些牺牲,但那必须是为了拿到筹码。然後用筹码去换自己想要的东西。
做好人。呵呵。做好人能换什麽?
能换俩大逼兜。
他也不是没做过好人。在韩秋阳那里,他做过。
他为了韩秋阳的教师考评能得优,削尖脑袋熬夜背书,就为了不拉低平均分;韩秋阳总是踩点到学校,他天天提前半个小时把早餐放他办公桌上,风雨无阻;班上有刺儿头不听话,他都出手管得服服帖帖。
换来什麽了?换来侮辱和践踏。换来「你就是颗老鼠屎」,换来「算我求你,别再恶心我了」。
做好人没好处。这是他从韩秋阳那里学来的。所以对馀远洲,他一开始确实没珍惜。他还是用他那套万金油的「交换」思维。我给你钱,给你权,帮你摆平麻烦,把你揽到自己地盘儿护着。相应的,你陪我上床,哄我开心。
後来他对馀远洲动了情,他还是想要换。
我喜欢你十分,你怎麽也得给我五分吧。我原谅你背叛,你就不能原谅我犯错?
丁凯复还觉得自己蛮大方嘞!
可馀远洲居然不跟他换。
这让他不知所措,继而羞恼难堪。他开始折磨馀远洲,直到一切都走到尽头。
如今回首,才恍然惊醒。他没对馀远洲做好人,馀远洲却一直在对他做好人。
家破人亡的伤痛,无数次的性暴力,强加于自身的愧疚。
恨他理所当然。想杀他,一点不过分。
可这人嘴上说着「来较量」,「杀了你」,却一次也没有真正狠下心。
馀远洲有过三次报复他的机会。
第一次,在金鹿酒店的偶遇。馀远洲已经得手了,他完全可以多攮自己几刀泄愤。可他不但没有,还拦下了段立轩。用装饰的平角指虎揍了不痛不痒的几拳,皮儿都没破。
第二次,是他的那个密室。警察突袭的那一天,他的确毫无防备,因为他没想到馀远洲能去调大楼的工程图。那里面的枪支弹药,足够他牢底坐穿。
第三次,是他熟睡。无论是下雨打雷,还是馀远洲起身穿衣服砸杯子,他都没有醒。馀远洲明明可以将玻璃碴捅进他的喉咙,却选择割断自己的脉搏。
表面上是他在步步紧逼。实际上,他一直在节节败退。
虽然都动过真心,但在丁凯复心里,馀远洲和韩秋阳不一样。
韩秋阳最大的仰仗,是自己对其的喜欢。所以韩秋阳对他造成的伤害,只能停留在心理层面。
而馀远洲最大的仰仗,是他自己的能力。他足够聪明强大,完全可以和自己打成平手。可馀远洲的刀刃,永远朝内。
丁凯复垂眸看着手里的变形金刚。
对着一个仇人,手软三次,最後输得一塌糊涂,连命都差点搭进去。
真是个傻子。他妈的大傻子。
傻得可笑。可爱。可悲。可敬。
傻得他心都跟着碎了!!!
这份傻气如此高尚,让丁凯复第一次发觉自身的丑恶。自我厌恶日夜折磨着他。这一个来月,眼看着馀远洲越走越远,而他还在迷宫里转着。
直到馀远洲彻底离开,他才惊觉那座困着他的迷宫到底是什麽。
是他的卑鄙。
作者有话说:
第一刀「好人」砍完,开始第二刀「掉马」。
洲洲来啦!(微博@海苔卷点啥,定期掉落洲洲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