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月初听了心里更不是滋味儿,没有回头,只是停了停。
她披了狐裘也仍旧略显单薄的身形在风雪中显得愈发惹眼,带着几不可察的微颤,她顿了顿,终于还是说了最后一句:“裴悬哥哥,保重。”
说罢,她回了屋里,头也不回。
这或许是她最后一次这样叫他,对她来说,裴悬是个顶顶好的人。可裴悬方才说裴风是个好人,她潜意识里也觉得裴风是个好人,至少看上去是个克己复礼的君子,模样生得也够俊俏,身份也高贵,似乎他哪里都比裴悬强。
若是和别的人与裴风之间做个选择,余月初怕是早就果断选择裴风。
可偏偏是裴悬,偏偏是跟裴悬之间,她就是不想做那个决定,就是不想跟他彻底没了关系。
其实作为她自己来说,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整个余家,她完全可以趋炎附势,攀权附贵没什么不对,只要是对自己有利的都没什么不妥。
她虽自幼不缺荣华富贵,但是伴君如伴虎,有道是雷霆雨露皆是君恩,为家族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是她的宿命,只要能在这尔虞我诈中明哲保身,那在滔天的权势里当朵菟丝花也没什么。
可偏偏自己心悦裴悬,她对裴悬的是爱,她不愿低头,也不愿跟他走,更不愿与他一刀两断。情爱让人瞻前顾后,有了比平日里更多的自尊心。
她不是不知道照现在这个情况,她去求皇上收回成命不是不可能,可是偏偏裴悬是这样一副模棱两可的态度,他只说让她保重,似乎从未想过要强硬地将她抢到身边。
若她不是余家的女儿,没有这高贵的身份,或许她早就放弃了这本就不该有的自尊心,为了所爱之人低个头没什么。
爱让人自卑,也让人自尊。
今夜的经历,她忽然就对于那央的选择有了另一层理解。
爹娘兄长待她是好,但是好不过幼弟,好不过家族利益,不可否认,他们爱她,但这种爱是有条件的——
就像那央的爹娘,那央的爹娘也爱那央,毕竟是亲生的女儿。
那央的阿爹会在那央不想吃饭的时候把羊身上最嫩最香的肉给她吃,她的阿娘会给她变着法地做各种奶制品,就连她那个傻子哥哥,也会把自己心爱的玩具给妹妹玩,想玩多久都可以,只要那央开心了就好。
余月初自己所处的环境又何尝不是如此?
爹娘可以在她生病时心疼得衣不解带,日夜照顾她;兄长可以在她挑嘴的时候为了给她买她喜欢吃的东西跑遍京城,好像她脸上的笑比什么都重要;幼弟可以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把自己最珍贵的玩具拿来给她玩,她给弄坏了也没关系,他只会露着掉了牙的嘴笑,然后说,“没关系的,姐姐开心了就好了!”
想着,她心口泛起隐隐的疼,喉头一股腥甜,翻上来后却成了无尽的苦涩。
人就是这样的,每个人都是这样,爱恨交织地活一辈子。
余月初吹灭了最后一盏灯,屋内霎时间暗下来,一瞬间心里像被什么抽走了一大半,变得格外空虚。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感袭来,她脑海中浮现出两张脸——
一个是裴悬,另一个,是裴风。
裴风似乎什么时候见面都是带着淡淡笑意的,可她总觉得这笑意不达眼底,掩盖着很多情绪。
今日回来的时候听爹爹说,这赐婚是裴风亲自去找皇上求来的。
想到这里,余月初不禁又感好奇,裴风为何要这样做?论家世,朝中也还有不少贵女,论相貌——
裴风不是好色之人。
论才学,哪家姑娘不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论年岁,余月初与裴风算不得相衬,他们差了整整七岁,怎么论余月初都不是裴风的最佳人选。
可这位储君的有力竞争者怎么就看中了她呢?她不信他不知道她与裴悬自幼的情意。
想着想着,她越想越觉得奇怪,索性也不知何时竟睡了过去。
翌日清晨,采云着急忙慌地跑来道:“小姐,您快起来,五王爷带着聘礼来提亲了!”
这一句话让余月初好不容易酝酿出的睡意消散了个干净,她惊得一下子坐起身来,手忙脚乱地道:“快快快,你去给我准备洗漱的,我先换衣服,找人跟爹爹说一声我随后就到!”
“是!”采云马上小跑着到了院门口打发了个小厮去跟余悟通报。
余月初火急火燎地换好衣服,洗完脸漱完口,接着又开始在采云的帮助下梳头发。
采云给她梳头发,她自己往脸上抹粉,找了个不算难看的口脂涂上,边涂边道:“昨日怎么没人来提前说,这一大早的是要作甚?”
“就是啊,但似乎老爷也不知道这事儿,是五殿下不请自来的,连声招呼都没打。”
“他现在在哪?”
“五殿下现在跟老爷一起喝茶呢——”
“小姐,五殿下来了,正在门口等着您呢。”采云话还没说完就忽然跑来个丫鬟来通禀。
余月初猛地一愣:“门口?哪个门口?”
那小丫鬟怯生生地朝屋门口指了指,声如蚊蚋:“就、就在那呢……”
余月初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