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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第1页)

“有,还有个公文包,公文包里有架照相机。”

陶斌把那个公文包和照相机一起拿过来了。

公文包非常实用,留着以后装个账本和票据什么的,特别方便。

至于照相机,是那种老式的胶卷相机,谭小絮没用过,不会用。

她问有人会用这个东西吗。

陶斌说他就会,以前也是个摄影爱好者,曾经斥资几个月的工资买了一架,知道怎么用。

谭小絮让陶斌教她。

这种傻瓜相机,不是后世自带美颜的手机相机,要根据光线亮度调各种专业的数据,光圈、焦距什么的。

不然拍出来的可能就是一张白纸、或者一张黑纸,就算有人影,也有可能是虚的。

而胶卷又很贵,每一张都不能浪费,所以必须珍惜每一个按快门的机会。

谭小絮根据陶斌教她的,把照相机数据调好。

举起相机,朝着正在浇灌水泥的工地上瞄准,取景框里出现了工人卖力干活的画面。

谭小絮果断抓拍,按下快门。

“嗤啦——”

胶卷缓慢划过。

十一连队礼堂动工第一天的一幕,被永远定格了。

——

另一边,陈康挂断电话后,按捺住心头的火气,当即吩咐秘书:

“小章,去把保卫科的陆科长叫来,说二分场十一连队发生了打人事件,性质极其恶劣,让他立即带上民兵战士过去调查案子!”

不一会儿,保卫科的陆科长果然神色凝重的来了。

性质恶劣的打人事件,引起了这位刚正不阿的转业老兵的重视。

所以,他带上了六名荷枪实弹的民兵。

一定要严办!

陈康也是没想到,谭新民那样一个老好人,他的闺女,一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姑娘,会那么难缠。

反正不管怎样,必须趁这次机会,把这姑娘给解决了,不然后患无穷。

谭新民确实救过自己的命,但该还的,他都还了。

当年谭新民死后,他把谭新民的老母亲和两个哥哥、一家老小都调到农场、安排了工作,还让谭新民大哥当了十几年连队队长。

他还给谭新民的闺女和自己儿子定了娃娃亲。

虽然两人最终闹掰了,但这不怪他。

他自认为,谭新民对自己的救命之恩,早就还完了,他对谭新民已经无愧于心。

是谭新民的闺女太泼辣、太不讲理。

三番五次的让他下不来台,又毁了他儿子的名声。

那好,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必须整掉这个作天作地的谭小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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