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米……
百米……
就在它发足狂奔时,脖子突然被一只大手死死捏住。
吓得它差点叫出声来。
就见可可的眼睛微睁,嘴里还发出轻微的鼾声。沙包大的拳头劈头盖脸地砸了过来。
“噼!啪!嘭!轰!”
典太怕被树上那位听到。强忍着不发出惨叫,连连做出求饶的手势。
但可可压根不理。一边打鼾一边挥舞着铁拳。
足足揍了十多分钟。这才倒提着典太的细腿拖回去。往地上一丢,躺回自己的位置继续大睡。
天亮时,黄健看着缩成一团的典太。似笑非笑地问道:“哟?你这是咋了?”
典太顶着一只乌眼青,另一只眼睛肿成一条缝。半边脸颊鼓得老高。讷讷道:“起夜时撞树上了。”
方健强忍着笑意,点了点头:“那棵树真该死!”
典太偷瞄了可可一眼:“谁说不是呢?”
“嗯?”
可可睡眼惺忪地坐起身。挠了挠凌乱的鸡窝头:“你们起得真早……啊?”
话说到一半,眼睛猛地瞪圆。拔出大剑指向典太:“你是什么东西?”
典太浑身一哆嗦,连忙躲到黄健身后。扯着嗓子叫道:“是我啊,大人。我是典太!”
它在情急之下,说得居然是人类语言。
懂外语的地精可不多见。
可可刚睡醒,大脑还处于启动状态。足足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原来是臭地精!呸!不光臭,还丑!”
典太心里委屈。
它丑还不是被这傻大个揍的?
同为奴隶,你下手咋那么黑呢?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为了摆明立场,典太只能弱弱地说了一句:“其实……我身上有一半哥布林血统。”
许多人把地精和哥布林混为一谈。
事实上,哥布林的皮肤是草绿色的,而地精的皮肤是屎黄色的。哥布林性情温顺,会种植农作物。地精则到处打洞,靠劫掠和偷盗为生。
可可越看典太越欠揍,瞪起一对牛眼:“有区别吗?想不想见识一下沙包大的拳头?”
边说边示威性地秀起肱二头肌。
典太立即把脖子缩了回去。感觉黄
;健挡不住它,又躲到了勾勾嘎身后。
它何止见过沙包大的拳头?
还亲密接触过呢。
半天之后,可可编好三个木筐。勾勾嘎也恢复了不少体力。
终于可以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