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嗤嗤嗤!”
三枚冰锥呈品字形,朝可可激射而来。
可可化为一道电弧,横移两米。紧跟着一记突刺,贯穿了大角麋鹿的身躯。
又是一只三阶魔兽!
三阶!
不久前,可可还觉得是不可逾越的高山。
如今,已经是他们击杀的第七只三阶魔兽了。
黄健解除附身状态,用开颅工具撬开麋鹿的头骨。把膏状的魔晶放进模具。
魔晶的形态和果冻类似。
一旦暴露在空气中,十分钟左右就会凝固定型。
硬如金铁。
因此,有一些特殊需求的雇主会跟随转职者一起行动。
可可有条不紊地剥皮,抽筋,收集鹿角。
等处理好材料,还有些惋惜:“这么多肉带不走,真浪费!”
他的背包满了。
不得不丢掉一些价值较低的材料。
每丢掉一件东西都感觉有金币从指缝间溜走。
早知如此,应该雇两个随从或者买一个兽人奴隶。
黄健倒是无所谓,反正他不需要花钱:“只取所需就行。大自然不会浪费食物的。我要的魔晶足够了。敢不敢挑战一下四阶?”
他也有些飘了。
四阶魔兽的实力抵得上五只三阶。而且都是群居。
可可手持斩铁剑,又有老仙附体。信心空前膨胀:“有啥不敢?干呗!”
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邑从只有格挡和冲撞两个技能。
黄健附身之后完全用不上。单靠身法战斗。
酣畅淋漓的同时,也让可可看到了不同的风景。
可可这次积累的经验。只要回城就可以准备进阶了。
黄健摊开地图,自言自语道:“南边的枫树林有一群碧眼魔牛。嗯……咱们对付成群的魔兽太吃亏。不过距离魔牛不远,有一片沼泽。里面有一种猪鼻鳄。可可,你的水性怎么样?”
可可把脑袋摇成拨浪鼓:“沼泽?不行!不用魔兽动手。我只要踩不到底就死定了!”
他还是喜欢脚踏实地的战斗。
黄健的视线看向地图另一边:“有了,烈阳谷的镰爪迅猛龙。就是路途远了点,要走一百多里路。”
镰爪迅猛龙也是群居魔兽。通常每个族群有五到十只。
速度快,攻击猛,配合默契。
除去魔晶不算。光是牙齿和镰爪都能卖一个金币。
高收益伴随高风险。
遍布烈阳谷的白色粪便就是无数转职者的归宿。
黄健不愿招惹成群的碧眼魔牛,却敢把主意打到迅猛龙身上。很大原因是它们嗅觉极为灵敏。
可可这段时间不光自己膨胀了,对黄健也有着盲目的信心。
只要不上天,不下水。五阶魔兽的屁股也敢怼一怼。
不过话说回来,有黄健这个保姆在,他确实很省心。
能提前发现危险,睡觉还不用守夜。
遇到魔兽不用怂。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喊老仙儿。经验和战利品都是他的。
黄健做决定时还会和他商量。给予足够的尊重。
就算加入三阶的转职者小队,也没有这样的待遇。
可可的幸福很简单。
吃过晚饭,黄健照例对着上弦月打坐吐纳。可可也模仿着他的样子对月亮发呆。
不到十分钟,响起踏实而均匀的鼾声。
黄健斜瞥一眼,莞尔一笑。
孤身来到这个世界,倒是遇到一些朴实可爱的伙伴。
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