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这么喜欢当狗?”
芬奇愣了一下,没明白李维的意思。
李维继续说道:“难道你就没有想过,成为一个真正自由的人?或者成为一个有钱人”
作为村子里少有的聪明人(自诩),芬奇瞬间意识到,李维这是在试探和拉拢自己。
他连忙点头如捣蒜,脸上挤出无比谄媚的笑容,连拖动尸体的力气都大了几分:“想!当然想!做梦都想,只要您给我机会,我芬奇一定为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李维点了点头,对他的回答很满意。
“我正好有一个办法,让你有机会成为有钱人,甚至是成为贵族。”
芬奇大喜过望,激动得声音都变了调。
“什么办法?您快说,只要我能做到,我一定听从您的吩咐。”
李维停下脚步,转过身正对着他,露出阳光开朗的笑容。
“这个办法就是送你去投胎。”
投胎?
芬奇脸上的惊喜和谄媚瞬间凝固,恐惧如潮水般淹没他。
“不——!”
他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松开加斯的尸体,转身就逃。
但已经太晚了。
就在他转身的刹那,一道冰冷的刀光如匹练般划破夜色。
李维挥
;动猎刀,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噗嗤!”
一声闷响,芬奇的脑袋高高飞起,脸上还残留着最后一刻的惊骇。
他无头的尸体还向前跑了两步,才重重摔倒在地,鲜血从脖颈断口处喷涌而出,染红一大片土地。
李维站在原地,甩了甩刀锋上温热的血液,看着倒在脚边的两具尸体,沉默片刻。
良久后,他才长长呼出一口浊气,有些自嘲一笑。
“刚穿越的第一天,就亲手杀两人。难道我天生就有成为犯罪分子的天赋?”
“不对!”
李维的眼神变得锋利起来:“错的不是我,是这个吃人的旧社会。”
如果不是老福特要夺人田地,还要铲草除根,李维这个来自现代文明的三好青年,又怎么会在一夜之间连杀两人?
既然是老福特,甚至是他背后霍克老爷的错,那李维作为当事人,就有义务纠正他们的错误。
几声凄厉的夜枭啼叫,突然划破夜晚的死寂,也把李维惊醒。
“是非对错等以后再说,该干正事了。”
李维收起装备,把芬奇的无头尸体翻过来,沿着来时的路拖回去。
他之所以要让芬奇把加斯的尸体带到这里,然后杀掉芬奇。
一方面是为了处理尸体,免得被村子里的人发现。
另外一方面,这两具尸体对李维来说有大用。
哥布林是一种杂食性生物,几乎什么都吃,从腐烂的植物根茎到林间的小型动物,而新鲜的肉类是它们最喜爱的美味。
两具成年男性的尸体,加起来超过三百斤的血肉,对于一个哥布林族群而言,不啻于一场难以想象的盛宴。
尸体和血腥味,足以将哥布林勾引出来,可以为李维创造一个击杀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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