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瞬间熄灭了购买的想法,反正自己的寿命也不够,早点洗洗睡吧。
下午她又是练箭又是骑马,早就很累了,此时往床上一躺,不出几分钟就沉沉睡去。
一夜无话。
第二天。
秦楚楚吃完早饭就来了马厩,继续她的骑马训练。
尽管身上肩膀与大腿都十分酸痛,但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她忍了!
之前就说过,她不是不可以吃苦,只是不想吃无意义的苦。
为了生存进行训练,她比谁都上心。
“好马儿,今天就辛苦你了!”
轻车熟路的来到马厩前,一匹通体银白的白马,正半卧在柔软干燥的草垫上。
见到秦楚楚到来,它打了个响鼻,站起身来迎接。
这是一匹宝马,从它能住上单间套房就能看出来,它的身价不菲。
现代的马贵,古代的马更贵!
特别是这种品种好,长相也好的马,堪称千金难求。
昨天在马厩中选马,她一眼就相中了对方。
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帅!
配上她那把银色长弓,简直不要太般配。
“小马啊小马,你怎么这么好看?”
秦楚楚笑着抚摸它光滑柔顺的鬃毛,知道它是个傲娇的性格,所以嘴上的夸奖就没断过。
白马闻言得意的一甩头,用行动表示:人类,你很有眼光。
她所购买的动物亲和,能力便是可以与动物沟通,让其天然的对自己有好感。
但仅限于好感,如果自己做出伤害对方的举动,那好感就消失了。
所以是半吊子的德鲁伊技能,并不能强制控制对方,只能跟对方沟通。
“我给你取个名字吧?”
“就叫你闪光!白色闪光!跑起来就像光一样,闪瞎其他人的眼睛。”
秦楚楚拍着它的背,随后翻身上马,大喊道:
“闪光,上!”
得了新名字的闪光兴奋的扬起两只前蹄,嘶鸣一声后快朝前奔去。
它油亮的皮毛被阳光照射,真的犹如闪光一般,闪闪亮。
秦楚楚在马场练了一上午的骑射,勉强能在奔跑途中将箭射到靶子上。
但要说准头
那还是不说了。
骑马本就颠簸,再加上她的弓是轻型的,射出去也轻飘飘的,想要命中目标就更难了。
就这么训练了两天,也不能说毫无效果。
至少是累到了。
燕王府书房——
明日就是狩猎季了,沈景辞想到跟秦楚楚的赌约,不由朝下属问道:
“她还在训练场?”
尽管没说名字,但下属秒懂,恭敬汇报道:
“回殿下,洛宁县主今日没有训练,上午泡了药浴,下午一直在屋内调养,说是要养精蓄锐以待明天。”
听他说的好听,但这些话落入沈景辞耳中,就一个意思:
她在偷懒。
“呵,养精蓄锐本王倒是想看看,她训练成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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