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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第10页)

陈安楠居然一次好看都没有对他说过。

最后,陆清干脆不问他了,一转头,就要了那把陈安楠口中最丑的藏刀,付钱结账,像是赌气,故意把那把刀当真陈安楠的面抽开、插。回,再抽开、再插。回,明晃晃的刀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三个人在这里玩了好些天,因为不能再往海拔高的地方去,旅途里也就放弃了藏北。

不过临走前,导游巴桑很热情地邀请他们去参加了当地的舞会,说是有节庆。

这场晚会在当地的一个小广场上,这里人头济济,只是游客不多,而且大多数都是当地人,夜幕下,篝火熊熊燃烧起,渲染出一方橘色的天空。

巴桑带着他们换了身藏袍,等陈安楠跑出来的时候,陆清远发现他穿得好像和自己不一样,但又说不出哪里不一样。

傻不拉几的陈安楠也没察觉到哪里不对劲,拿了个小马扎坐下来看表演。

临近篝火的位置,坐着几个穿着藏袍的男人,手里握着扎木聂和鹰笛,琴弦在指尖翻飞,与笛声合奏出一首欢快的曲调。

年轻的卓玛姑娘们踩着节奏的韵律在跳舞,满身的披挂着的银饰和天珠互相纠缠撞击着,发出银铃般连绵不绝的脆响,轻盈如燕的身姿在篝火边旋转,回身。

随着她们的脚步一顿,鼓声也跟着停下来,只有扎木聂散漫的奏响在夜色里,陈安楠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眼前的表演,以为舞蹈结束了。

然而下一刻,一声鼓调陡然震荡,她们倏地转身,红裙飞散在篝火的映照中,如同迎着烈日绽开的格桑花,紧接着,疏密有致的鼓点震响夜空,让原本散漫的琴声也跟着紧凑起来。

大家跟着唱起歌来,姑娘们在如水的歌声里,红裙飞散又聚拢。

陆清远被巴桑拉起来,加入其中,离得太近,他近乎能闻到她身上很重的体味,巴桑觉得这个男人当真是比康巴的汉子还要好看,是一种完全不同于这里的俊美。

陈安楠也被拉起来,是一个男孩子拉得他,邀请他一起跳了支舞,陈安楠从没跳过这种舞蹈,感觉自己的四肢简直像是临时拼凑起来的那样,完全不协调,手足无措。

他粗笨的动作惹得大家欢笑不止,那男孩子看着他的眼睛却越发的灼灼。

当晚,两个人就收到了来自藏族人民的热情表白,只是让陈安楠没想到的是,他收到的竟然是那个男孩子的表白!

那个男孩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话,也许是巴桑教的,用着口极其不标准的普通话对他说“我很喜欢你”,又献给他一条哈达,吻了吻他的手背。

陈安楠呆若木鸡,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脸唰地下全红了,感觉自己的大脑都受到了剧烈冲击!近乎是以一种极其狼狈的姿态,逃也似的跑走了,笑地陆文渊直不起腰。

后来一问才知道,巴桑这些天居然一直以为陈安楠是个短头发的女孩子!所以晚会上给他穿得也是女士的藏袍,这才惹得人家真情错付。

也苦了陈安楠吓得魂飞魄散,直到又坐上回南京的火车,他也没想明白,自己怎么就被同性表白了呢?

多可怕呀,真是太可怕了!

遭受心灵重创的陈安楠久久无法回神,不过很快,就又有一件事打破了他的心情。

陆清远果然是这一年的南京状元,录取通知书被送上门的那天,学校也把大红喜报贴到了家门口。

学校想要给陆清远开个表彰大会,让他作为学长来激励下届的准高三学生,肖卿湘没过多久就打电话来,问他准备的怎么样,打算什么时候来北京。

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等邮件被拆开,里面竟然是一张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陆清远竟然把这件事藏了这么久。

谁也不知道他的高考志愿上清一色的填着:南京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大学……

第37章

陆清远的选择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连老师都难以置信的说,可惜了,这个成绩对于法学专业的人来说,人大,法大,和北大都是任挑的,去哪所都不可惜,只是留在南大实在可惜。

南大虽然是好学校,可它的法学专业并不出色,相比起来总归是差了些的。

这件事里只有陆文渊很豁达,他在金陵饭店宴请了众多的亲朋好友,还开了几瓶茅台,喜庆的跟儿子要娶亲似的,肖卿湘虽然很生气,可还是来了,并嗔怪陆清远要是有自己的想法,就应该早点告诉她,不要让她做一个连儿子心都看不明白的糊涂母亲。

陆清远对此并没有什么解释,大家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正如那天谁也不知道他私下里和陆文渊交谈过。

那是在高考前夕,陆文渊刚从汶川回来没有多久,不过短短半个多月不见,陆文渊一下就老了很多,陆清远看着父亲眼角加重的鱼尾纹,觉得他眉目间藏满哀伤,可又多了几分清明。

父子俩出来散心,这个季节,玄武湖的水杉林立,大道上浓荫蔽日,水面在晚风的推动下,掀起万千粼光,碎钻似的亮。

陆文渊说,他在四川援助的时候,听人家说了很多故事,到后面他就不敢再听了。

陆清远静静听父亲说着,那么高的楼啊,就这么毫无征兆的轰隆隆往下坠,在扬起的漫天尘土里,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坍塌的废墟里掩埋的骸骨多的都叫人害怕。

人总说见多了世事无常,才晓得珍惜眼前的那些微小隐匿的幸福。

陆清远和父亲沿着街道走,陆文渊的手拍在他的肩上,掌心宽厚灼热,沉甸甸的:“无论你做什么样的选择,爸爸都支持你,我的孩子,只要能一生活在顺情之境里,那就是最好的,别的都不重要。”

他们后来又去了鸡鸣寺祈福,高考前,这里家长异常多,都是来为孩子求个好前程的。

俩人逛街似的走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之前住的地方。

小区和之前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巷口的老白杨被人刷满了防蛀的白漆,麻雀在树桠上筑了好几个窝,路灯还是一到晚上六点半就亮起,油碰到水的炸响声窜响在家家户户,让整栋小楼都沉浮在灼人的烟火气里。

那天,陆清远站在这里看了很久。

回身时,阳光拉长树影,在他的脚下分割出一明一暗,三岁的陆清远骑着小自行车歪歪扭扭的从身边经过,彼时还不知道爸爸已经松开了手,在前面蹬地飞快,一个没稳住,就摔了个大跟头,膝盖也磕破了。

自行车的车轱辘还在转动,陆清远趴在地上懵了几秒,才瘪起嘴,抽抽搭搭地叫爸爸,陆文渊赶紧把他抱起来,哄着说:“哎呦,这都磕破了,疼死我们了,来,爸爸吹吹就好了,痛痛飞痛痛飞~”

哄声渐弱,巷口,八岁的陆清远从远处走来,撑着把卡通小伞,用自己的后脑勺无声的抗议爸爸新带回来的小孩子。

那天的雪落在爸爸的肩头,却没有落在孩子们身上,昏黄的路灯将他们的身影拉长,从此,在陆清远的生命中延伸出另一道光,光影化作张稚嫩的脸,他盯着睡梦中的小孩儿,缓慢而执着的替他纠正咬被子的坏习惯。

时光从眼前流淌过,陆清远曾经觉得十八岁是个很久远的事情,却不知不觉走到了人生的分叉口,他徘徊在这里,看见幼时的自己,固执而坚定要给爸爸收报纸,可藕节似的小短手根本完全碰不到报纸箱,最后是陆文渊故意把报纸碰下来,让他捡起来再递给自己。

陆清远看着小孩步履不稳,摇摇晃晃的走过来,胸前还挂着块脏兮兮的口水兜,最后踮起脚,把手里的报纸递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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