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莫闹,要开始讲了。”只听那说书先生拍案道:“话说三千年前,世间本无魔域,也无魔族。那上界魔尊怀砂,为爱堕魔,竟开辟三千魔域,成就今日魔族之盛!”宁鸢心里奇异,凝神细听。“这怀砂是何人?他乃是仙君长玦的仆从。长玦本为上界人族仙尊,修为盖世,率众推翻未央族暴政,驱逐妖族,功勋卓著。然而,人族战力日渐不敌,为挽救苍生,长玦弃了仙道、改修杀戮道,终致天道反噬,身受重伤。”“更不幸者,仙门同道竟乘其危,围剿于他,致其身死道消。”“怀砂忠诚,一夜成魔,为主复仇,屠尽天下仙门!终开辟魔域,庇护长玦身躯。怀砂在长玦的尸身旁殉情,追随其主魂魄转世”好一对痴人。世人无情,长玦却偏偏以身殉道,除了怀砂无人怜悯;怀砂亦深情,可他满心满眼的长玦,恐怕也未曾看过他一眼。不是妄念是什么?等宁鸢从深思中反应过来,听客早作鸟兽散。他感觉自己脸颊凉凉的,抬手抹去竟是一行泪。“看来我这迎风泪的毛病越发严重了。”宁鸢没多想,拿袖子擦了擦,便往回走。市集的巷道复杂,七弯八拐,走着走着便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宁鸢心下一凉——迷路了,要完。不过远远地,他便看到孟莳提着食盒,被一群衣衫褴褛的孩童围住,而孟莳也正好看到了他。说救星救星到。“大善人,给口吃的吧。”“姐姐,我们三天没吃饭了!”小孩子将她团团围住,孟莳却并没有把食盒打开,而是散了些铜钱与他们,径直朝宁鸢走过来。对一个很饿的人来说,授人以钱去买吃的,不如直接授人以吃的,因为买的未必有那么好吃。这么看来,孟莳选择把好吃的留给他,而不是舍给小叫花们,实在是存了私心。并非大善人。宁鸢虽这么想着,嗅了嗅,一秒真香。“里面是什么?”“鸡腿,你爱吃吗?”孟莳将食盒递给他,宁鸢接过,目光却瞟向墙角。那些孩童仍在旁垂涎,宁鸢感觉很是对不起他们。当着人面吃独食,罪过。孟莳:“他们头上插着草标,是被人牙子贩卖的孩童,你就不要多管闲事了。”宁鸢十分惊讶:“这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如今这世道,拐卖竟如此猖獗?还有没有王法了!”孟莳扭头盯着他,那洞穿又质疑的眼神,让宁鸢觉得他好像在透过自己看另一个人。“怎么了?”“我的未婚夫如此守王法,我竟不知,”孟莳悠悠的,“不见得是被拐卖,有些是父母养不起、自愿卖掉,有些是走失。”“这么大的年纪,也会走失啊。”宁鸢怅然。孟莳目光微转,伸手轻轻拂去他发间的草屑:“更大的也会走失。”“”宁鸢耳根子噌的一下红透,“我那是一个人在山洞呆着太无聊了,想出来逛逛,谁知路不熟。”说完,肚子适时地发出一声长长的咕噜声。孟莳笑着摇摇头,打开食盒:“边走边吃吧。”宁鸢不好意思地接过鸡腿,咬了一口,竟然确实是他喜欢的味道。跟在孟莳身后往回走,宁鸢想:如果不是孟莳,凭自己恐怕真的找不回山洞了。这么看来,至少对他来说,她是很善的。正研究着对方到底是善还是不善,头顶传来一句:“你被骗了,这书没用。”“欸?”宁鸢愣住,低头看向怀里夹着的《修仙秘笈》:“不会吧,卖我书的那个老头说——”“你见过哪家仙门秘笈会在大马路上卖的?”“竟是这样吗?”垃圾店家,毁我青春,坑我钱财。正说着,前方传来一阵喧哗,只见一支华丽的车队从道路尽头缓缓驶来。车队前方,家丁手持长鞭,厉声呵斥行人避让,鞭梢在空中挥舞,发出清脆的破空声。宁鸢和孟莳被迫退至路边,目光随着车队移动。雕饰精美的马车,帘幕微掀,露出一对衣着华贵的男女。二人五官有五六分相似,皆是神情倨傲,目不斜视,仿佛市集的一切都入不了他们的眼。车队所过之处,行人纷纷避让,唯恐惹怒权贵。宁鸢低头看看自己略显寒酸的衣衫,不禁自惭形秽。他叹了口气,自己与这些贵族子弟相比,犹如云泥之别。忽想起身旁还有一位,宁鸢心里有了安慰。鱼渊你虽然自己不行,却有个仙门望族的未婚妻,也算是半个宗门的人吧。自信一点,你并不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