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我在医院陪护了十天。
宋听禾如约给我转了十万块钱。
我知道她有钱。
但这钱实在拿的我心难安。
有护工专门照顾她,我只负责聊天,陪伴。
见我想退回去。
宋听禾啃着苹果拒绝,「别退来退去的了。」
「这钱就当是我给你和学长随的份子钱。」
大小姐将啃了两口的苹果扔进垃圾桶。
看得我有点心疼。
她眨眨眼,问我,「你不知道我喜欢你吧?」
我愣住,「啊?」
见我答不上来,她开心的笑笑,「不知道就好!」
「好啦,」她摆摆手,「你走吧,学长天天跟个望妻石似的杵在门口,看的我都快做噩梦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麽。
犹豫了下。
点点头,「你有什麽事随时给我打电话,我立马过来。」
「知道了,啰嗦。」
「再有两天我就出院了。」
她朝我眨眨眼,「我还住你们对门。」
出了病房。
韩修就眼巴巴地贴了过来。
「十天了。」
走廊人来人往,他耳根泛红,却还是把我拉进怀里,下颌抵着我头发蹭啊蹭,「整整十天!」
那愤恨的语气,像是十年没能见面一般。
我哭笑不得。
忽然想起手机落在了病房里,折身回去拿。
刚走到病房门口,却透过门缝听见里面小声的啜泣声。
「这样,林诗姐就知道我喜欢过她了吧……」
小姑娘抽抽搭搭,给自己下了定论。
「呜呜呜好奇怪,感觉自己像被下了降头,好像谁给我修灯泡拍蟑螂我就会喜欢谁。」
「我怎麽这麽没出息啊。」
弹幕哄声一片。
【宝宝别哭,因为你本体是水藻啊,还是单细胞的那种,就是又单纯又简单。】
【乖女鹅别哭,我这就给作者寄刀片,让她给你写个会修灯泡会打大蟑螂的帅哥!】
【你救了一个素昧谋面的女孩子!你最有出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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