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重重地点了点头。
他在市委大院门口站了二十年岗,见过人来人往,见过春夏秋冬,见过这六年三任书记从这扇大门里进进出出。
他学会了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
这是他能在这个位置上干了这么多年的唯一秘诀。
董远方转身走进了大院。
他的步伐比来时快了一些,公文包夹在腋下,一只手插在裤兜里,另一只手攥着包的提手,指节微微泛白。
他一边走一边想——血手印,铅笔字,七八岁的小女孩。
那行字,明显是个小学生写的,有的字用拼音代替,笔画歪歪扭扭。
那个血手印太小了,是一个孩子的巴掌印,不是大人的。
他直接上了楼,电梯里只有他一个人,不锈钢门面上映出他的脸,眉头紧锁,嘴唇抿成一条线。
电梯到七楼,门开了。
走廊里的声控灯亮了,昏黄的光照在地毯上,把墙壁映成一种温暖的琥珀色。
裴启明已经在了。
他站在办公室门口,手里端着一杯刚沏好的龙井,热气袅袅升起。
他看到董远方从电梯里出来,微微欠身,推开了办公室的门。
董远方走进去,裴启明把茶杯放在桌上,又把华夏日报、黄原日报、云同日报整整齐齐地码在茶杯旁边,然后退了出去,带上了门。
董远方没有去翻那些报纸。
他把公文包放在桌上,拉开拉链,从夹层里抽出那个信封。
信封的边缘已经被血手印浸透了,暗红色的印迹在白色的纸面上显得格外刺目。
他坐在椅子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撕开了封口。
信封里只有一张纸。
是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面粗糙,边缘参差不齐,还能看到左边残留的撕裂痕迹。
纸已经有些皱了,像是被人攥在手心里攥了很久。
字是用铅笔写的,字迹稚嫩,很多字不会写,用了拼音。
他一字一句地辨认,在心里默默地翻译成通顺的句子。
“董远方叔叔,我叫孙佳琪,住在矿工家属区西区1o2号。我爸爸病的厉害,每天吐血,快不行了。求求你,救救我爸爸。”
字不多,不到三十个字,但每一个字都像是用尽了那个孩子所有的力气。
笔画有的深有的浅,深的的地方铅笔芯几乎嵌进了纸里,浅的地方若隐若现,像是写到那里的时候手在抖。
拼音歪歪扭扭,“爸爸”的“爸”写对了,但“病”字写了拼音,“快不行了”的“不”字写错了又涂掉重写,涂改的地方被橡皮擦得起了毛。
董远方看完,把信纸轻轻放在桌上。
他没有立刻说话,也没有立刻行动,就那么坐在那里,目光落在纸上,像一尊雕塑。
窗外的阳光从云层后面钻了出来,照在办公桌上,把那张皱巴巴的作业纸照得有些晃眼。
那行歪歪扭扭的铅笔字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清晰,每一个笔画都像是在跟这个世界较劲。
他拿起那个信封,又看了一遍那个血手印。
暗红色的,小小的,五根手指张开,像一朵在寒风中盛开的梅花。
他的眼眶有些热,但忍住了,把那层水雾压了回去。
他把信纸折好,重新塞进信封,放进了抽屉里,上了锁。
然后他站起身来,走到窗前,站了片刻。
他本想叫裴启明过去看看情况,安排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