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脚的不仅杀自己人,杀完之後还要赖给四只脚的。
他们编造出各种魑魅魍魉丶山妖水怪丶巨兽凶禽,又为这些被编造出的猛兽扣上嗜血成性丶杀人如麻的帽子,以此恐吓他人,并掩盖自身的罪孽。
我呸!忒不要脸!
摸着良心说,四只脚的何时做过这种事!
但两只脚的里面也有人是不一样的,比如……李翩。
云行之转而又想起自己在千佛洞混吃等死的日子。
可能是观自在菩萨觉得他又莽又泼,需得多听几年佛经才能走,所以那只整天挺着肚皮晃来晃去的波斯猫是最先离开的,之後就是那只贼眉鼠眼老是觊觎别人东西的赤狐,他则纯纯是个垫底。
刚离开千佛洞的时候什麽都不懂,不懂人心叵测,也不懂暗箭难防。
那时候,他发现自己可以随时随地在两只脚和四只脚之间变化,觉得特别好玩儿,一路晃晃悠悠从敦煌晃到了广夏,又从广夏晃到了酒泉。
就是在酒泉的大街上,他肚子饿,看到别人耍把戏讨饭吃,他也想试试,于是就当街化出了自己的本体——獒犬。
谁知这一化却非但没讨到好吃的,反使自己罹难,几近丧命。
“快来人啊!”
“怪物!是个怪物!”
“杀怪物!”
“可恨的东西!害人精!”
那些原本嘻嘻哈哈看热闹的人忽然翻脸,举起棍棒铁锤,怒吼着要打死他。
好在他身形迅敏,咬紧牙关冲破包围圈逃了出来,可仍是挨了顿胖揍。
他不敢再化出本体,只得拖着两只脚的丶又饿又疼的身体,藏进了巷子里一户宅邸——那宅邸正是李翩在酒泉的居处。
*
初时,李翩以为自己捡了条狗。
明明是个人,却生得狗鼻子狗眼,狗里狗气。还特别缠人,你走哪儿他缠哪儿,还喜欢把头往人身上拱,拱得李翩一身鸡皮疙瘩。
有时候他那种黏人的动作和神情,让李翩忍不住觉得有点恶心。
後来才发现,原来自己真的捡了条狗——李翩为自己曾觉得云行之有点恶心而深感抱歉。
难不成自己是什麽特殊体质,所以特别容易捡到这些猫猫狗狗?李翩暗忖。
但身边有只大狗狗陪着,真的挺好。
李翩不仅细心照看这只笨狗,好吃好喝让他养伤,闲了就教他识字,甚至还给他取了个两只脚的名字——云行之。
虽然这名字让人咋看咋觉得有很严重的夹带私货嫌疑。
但夹私货就夹私货吧,谁让他是李翩呢。
李翩天下第一好。
李翩说的都对。
云行之想一辈子给李翩看家护院。
顺便说,要是李翩能再养上一群咩咩羊让自己追一追就更好了。
云行之每次吃饱喝足,乐呵呵地满地撒泼打滚时,都是这样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