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笔趣牛>我最强毒士女帝直呼活阎王女主是谁 > 第1689章 明法科的震惊明算都疯了(第1页)

第1689章 明法科的震惊明算都疯了(第1页)

另一头。

陈法看到这一题,眼睛却微微一亮。

他没有急着写判词,而是在草纸上写下几个字。

“危险控制权。”

陈法冷笑一声。

很多人断案,只看谁被打了。

甲被人打了,所以甲是苦主?

错!

真正要看的是危险由谁制造,危险由谁控制,谁能最快让危险停止!

若甲牵的是温犬,丙无故击甲,自然是伤人,要受罚赔钱!

可甲牵的是烈性獒犬,还违禁入市,不束口笼,獒犬扑童时,甲手里的绳索就是生死之绳。

这一刻,甲就不是单纯的路人。

她就是危险的控制者。

若她失控,危险便落到幼童的咽喉上。

陈法直接提笔写道

“若我大乾律法只问甲是否受伤,而不问幼童是否将死,则是轻人命而重脸面。”

“若我大乾律法只问丙是否打妇人,而不问丙为何打、打在何处、打到何度,则是以死板之礼杀活人。”

“学生以为危急之时,当制危险之源,方为正理。”

“犬为害,主控犬。”

“制主以制犬,非无端伤人,乃是一等一的避险之术。”

写到这里。

陈法笔锋一顿,又补了一句。

“然此理不可滥用。”

“若人人皆以擒贼先擒王为名,先殴犬主、后殴车夫、马夫之类,则法必乱。”

“故学生以为,须同时具备三事。”

“第一,危险迫在眉睫。”

“第二,制其人确为最快止险之法。”

“第三,所用力量未明显过必要。”

“三者缺一不可!”

写完之后,陈法的嘴角微微勾起。

高阳这题是把紧急避险这一条带到了现实,这绝不是文绉绉写一句“两害相权取其轻”就完了。

真正的避险,是一只獒犬已经扑向孩子咽喉,可你只有一瞬,你是先跟犬主讲理?

还是一拳打翻她,夺绳救人?

这才是法。

这才是活的大乾之法!

整间明法科考区,已经没人敢小看后面的题了。

因为所有人都现,高阳的每一道题表面上是在问罪名,实际上都在逼他们回答一个更深的问题。

王法到底在保护什么?

究竟是保护一张形式上的脸面?

还是保护一个即将被獒犬咬死的孩子?

若连这都答不清楚,那便不配明法!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