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洛的职业生涯。
简直就是所有球员的励志榜样。
在二十岁前,他平凡的毫无异样。
只要在力帆正式踢上职业联赛。
这才一球成名。
可在力帆,他面临的情况是绝大多数年轻球员都要遭遇的情况。
母队不愿意轻易放人。
非要在年轻球员身上,攫取到足够多的收益,才愿意放人。
这种事在南美、非洲。
甚至是欧洲二三流联赛,都极为常见。
不然,也不会有奥斯曼法案。
站在中立的角度看,没有对错,只有利益诉求不同。
做青训,也是有成本的。
青训梯队,这个年龄段能培养出一两个好苗子。
都算是撞大运。
俱乐部还指望着在这一两个人身上,收回成本。
站在俱乐部的角度上说,确实逻辑上没问题。
可站在球员角度看。
我从小青训,家里花钱培养我出来。
能踢出来,也是因为自己争气且努力。
感恩母队这确实应该有。
但也不能因为感恩还不完,就耽误我的职业前途吧?
就以力帆来说。
当时若林洛没重生,年纪轻轻兴许就被忽悠了。
卖身契一签,再想要留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很多国内球员,不是不想留洋。
有时候,真的是被合同拿捏,动弹不得。
林洛是幸运的。
不光是因为重生、拥有系统。
最重要的是,他从离开力帆再到加盟狼堡,过程真的顺利!
若是德甲有非欧球员限制。
林洛当时只能退而求其次。
要么去欧洲次一级联赛效力。
如葡、荷甲、比甲。
要么,就只能向现实妥协。
回国托关系,去当一条听话的狗。
这事,林洛懒得再翻出来,给力帆鞭尸。
没有细说,继续说着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