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施宇都无从知晓。他想问,却不知该以什麽样的身份来问。
是了,他该以什麽样的身份来揭开常铭的伤疤呢?
施宇如此迫切地想要一个朋友以上的,可以越界的身份。
***
此时,被姐夫打发回来的常铭,正站在门口,掐着手腕,满脸冰霜。
再痛苦的诉说,让人感同身受,潸然泪下一把後,都会有结束的时刻。
对常铭而言,那些年的每时每刻,都是他一分一秒熬过来的。仿佛永远都将活在暗无天日的世界里,至于解脱,遥遥无期。
其实,他也曾幸福,也曾以为家庭是温馨的,成长是快乐的。
因为一出生他就是家里的宝贝,爸爸妈妈疼,爷爷奶奶宠。长得像个漂亮的瓷娃娃,乖巧又聪明,七个月走路八个月说话,嘴巴又甜,带出去格外讨人喜爱。但大人们夸他最多的却是勇敢,因为这个孩子无论摔多重都不会哭。
可大人们若能看得仔细些,就会发现他不是不会哭,只是会忍耐,这是一项他在学会走路之前就已经刻入身体的本能。
人类来到这世界拥有的第一笔财富便是哭泣。
喜极而泣时,泪水让快乐翻倍;
痛哭流涕时,泪水让悲伤减半。
会哭就意味着还活着,光有血还不行,得会流泪才是真正的人。
可就有这样一位母亲,从小不让孩子哭泣。因为她的丈夫听见孩子哭时,会嫌弃她带不好孩子。听不懂人话时,常铭一哭,孙梅芸就用毛巾塞住他的嘴,让他发不出声音来。後来听得懂了,孙梅芸就双管齐下,塞毛巾加教训,连吼带骂。等到常铭停止哭泣,孙梅芸又会抱他,亲他,向他道歉,承诺下次不再这样。
可下次之後,永远还有下次。
常铭害怕了,也学乖了,哪怕指甲陷进肉里,他也不再哭泣。
掐手腕这个习惯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
小时候,他本能地想要逃跑,想要求救。所以,无论跌倒多少次,他都要学会走路;无论咬破多少次舌头,他都得学会说话。人人都说他是天才,殊不知这一切只是为了自救。
後来发现逃不掉,三岁後的常铭又学会了一件新技能——察言观色。
他发现父亲回家虽然对母亲总是板着脸,但看着他却笑得很开心。于是他天真地以为两人是一个阵营,每当父亲在家就缠着他,甚至想让他带自己去上班。
一定程度上,他的策略是正确的。只要他哄常德盛开心了,孙梅芸也会格外温柔,表现得像一个正常母亲。但常德盛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家就像是他的歇脚处,休息够了便会离去。最开始,常铭还闹脾气,常德盛就哄他。
“宝贝儿子听话,在家乖乖待着,爸爸挣钱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宝贝儿子听话,爸爸今天先走了,下次给你买玩具。”
“宝贝儿子听话,等爸爸明天放假带你去游乐园。”
一次两次,常铭是相信的,就算常德盛从来都不记他给出的承诺,但只要他回来就够了。
等啊等,从三天变成五天,十天……渐渐地,他明白了“谎言”的意思,也就不那麽在乎了。但他还是会盼常德盛回家,因为只有他回来那天,孙梅芸才不会把他关进小房间或者旧衣柜。
再後来,常德盛几个月几个月的不回家,孙梅芸骂的话也变成了“你为什麽不早点出生?那四年你去哪了?你要是早点当他儿子,他就不会去找那个狐狸精了……”。
一次两次,常铭听不懂母亲的怨气。
两次三次,他开始有点明白,也许父亲不喜欢母亲的原因是他。
四次五次……八次九次……
常铭懂了,原来在孙梅芸没能给常德盛怀上儿子的那四年里,他在外面找人了。说是给常家传宗接代,但其实就是金屋藏娇。
这一藏,便一发不可收拾。
金屋未换,金丝雀却年年月月不尽相同。
孙梅芸不愿相信丈夫的背叛,不愿接受被放弃的现实,将所有的错都归因于那颗迟了四年的精子,将所有的怒火发泄在这颗唯一成功的“受精卵”身上。
孙梅芸开始打常铭,常德盛听说了,就打孙梅芸。孙梅芸等常德盛走了,又继续打常铭。打完之後关起来,直到常德盛第二天回来再将他放出。随之而来的,是新一轮的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