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宝一翻,矿泉水没翻到,翻出在便利店买的魔爪。 “……”秦应拿着魔爪端详,“宝·精神小伙·黎?” 围绕精神小伙精神小妹,他俩有崩老头的话题,黎宝车里出现魔爪就很有趣。 “不喝算了。”黎宝作势要拿回来,他都还没尝过这饮料到底是什么味道。 秦应一扬手,拉开拉环,当着黎宝的面喝了一口。 黎宝收回手,认真开车。 经过丰泉小区时,黎宝把秦应放下,秦应已经将魔爪喝完,捏着空罐子下车,关上门后又弯腰敲了敲车窗。黎宝以为他忘记东西了,放下车窗,将身子倾到副驾上,“嗯?” “案子不是熬夜就能侦破的,宝宝警官,悠着点儿,别拿自己的身体不当回事。” 秦应说完就走了,黎宝却愣了半天,心口那儿后知后觉地涌起一股热流。 在重案队不就是这样吗,案子来了就得争分夺秒地调查,越快侦破越好,尤其是案子刚发生,这时候的排查和方向最关键,一旦放过了,后面再查起来难度就翻倍。 但忽然有个人叮嘱自己注意身体,这种感觉如何形容,它很陌生,没有什么实际作用,却在这个燥热起来的夏天,让情绪平息了会儿。 被关心,被记挂,建立联系,而传达信号的人本就是他特别在意的人。 黎宝搓了搓寸发,向市局开去。 重案队灯火通明,曲值、张贸等做排查的队员陆续回来,黎宝跟李江洄说完失踪案的情况,李江洄一一记录,对黎宝遇到的那位女骑手很在意。 “我明天联系她。”黎宝说。 李江洄点头,将痕检送来的报告递给黎宝,“孟怜怜家里的血是她女儿小梦上周摔倒留下,其他足迹、指纹全都比对过了,没有她们三人之外的。门上有凌乱指纹,但没有张和飞的指纹。” 黎宝忽然有种诡异的感觉,当时孟家只有孟母一人,孟怜怜在上班,小梦在幼儿园,痕检提取样本时,孟母很紧张,一直跟在他们后面。 李迅发现靠近门的地上有血,问过孟母那是什么血,她接连说不知道。那摊血对凶案来说太少,但如果是一个小女孩摔倒流血,其实不算少。小梦是家里的公主,孟怜怜辛苦打工,都是为了给她像样的生活。孟母不应该记不得小梦摔跤流血。可她一句都没有提。 还有一点也不可忽视,孟怜怜说张和飞追到了门口,在外面待了好一会儿才离去。这个过程中,正常来说,张和飞会拍门,但门上却没有张和飞的指纹。他只是站在门外吗? 黎宝回到重案队,张贸连忙说:“黎老板,排查已经做完了。” 陈篮街的老人们全都没听见任何动静,但租房的年轻人中,有三人说,0点前后,好像听到敲门、快速走动的声音。 小边住在孟家正对着的楼上,在游戏公司实习,每天都很晚下班,25号更是11点才到家。洗完澡出来,她隐约听到楼下有脚步声,不止一个人。这一片因为是老房子,治安不大好,她一个女生住,赶紧检查了一遍门锁。 小郑住在二楼,做电话销售,业绩压力很大,半夜睡不着,听见外面有人说话,接着有脚步声,但他没去猫眼看。张贸问到时间,他说当时没看,估计是12点多。 小申住在一楼,在洛城科技大学读研,半夜写论文,听见有人脚步沉重地跑下楼,几分钟后,又有脚步声从楼上传来。他还特意到窗边看了看,但只看到一个男的。张贸拿出张和飞的照片,他摇头,说看到的是背影,不知道是谁。 孟家不是姐昧(10) 安静了会儿,黎宝用不屑得十分刻意的语气说:“我看你不是喝了魔爪,是喝了酒吧?” “……你怎么知道?”秦应从床上坐起来。他确实喝酒了,但喝酒也是因为黎宝那瓶魔爪。 这玩意儿不该晚上喝,味道倒是不错,但香得诡异,而且劲儿大,一瓶下去睡意全没了,还带着点怂恿鼓动的意思。 秦应想着黎宝,满脑子都是黎宝。实在睡不着,便开了瓶红酒助眠,没想到越喝越亢奋,少年时期的光影在眼前摇曳重叠,那些他以为早就被遗忘的过去在酒精中浮起。 窗外不知道谁在违规放烟花,砰砰乱炸,落下的光点映亮了高二的平安夜。男孩好端端走在路上,他和同学不看路,一边走一边打,撞到了男孩,也撞丢了星芒项链。 如果那时候他走慢一点,或者倒回去,会捡回项链吗?会和黎宝认识吗?那时他们都还不到十七岁,如果在那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彼此,那么…… 原家灭门的惨剧无法被改写,但是黎宝会过得稍微轻松一点吗?他会将项链送给黎宝,和黎宝成为朋友。黎宝生活在那样的家庭,学校不管,黎宝会向他倾诉吗?他知道了,就算不能阻止最终的伤害降临在黎宝头上,应该也能为黎宝做些什么。 可是他没有回头,他和同学一起,嬉闹着奔向京云广场的狂欢。 酒精持续起着作用,秦应闭着眼,脑海中盘旋着唯一一个假设:如果那时就认识了黎宝。 反应过来时,打给黎宝的语音电话已经被接通了,黎宝好像很被打搅的样子,但不管他说什么,黎宝也不挂电话,而且有问有答。 他忽然觉得,自己可以更过分一点。明知道黎宝口中的男朋友原厦是虚假的,却偏要引诱黎宝说出和原厦的故事。 阳台上的风疾了些,黎宝被吹得眯起眼。过了会儿,他转过身,缓缓滑坐在地上。 他现在很清醒,十几岁时的一幕幕刀刻斧凿地映在他的记忆里,里面并没有原厦,只有说不尽的痛苦与仇恨。 可是秦应非要问。 “我……去过他家写作业。”黎宝仰着头,天空是黑红色,极深的黑暗中,飘浮着暗色的红,当年他讲给自己的故事,今天有了第二个听众。 秦应问:“他家是什么样子?” 黎宝说得很慢,“一个普通的小区,电梯房,三室两厅,餐厅有张大桌子,桌面是玻璃的,上面放着个奇形怪状的陶土花瓶,是他和他妈妈一起做的。” 听见妈妈两个字,秦应胸膛发闷。 他住的是别墅,很大,餐桌是实木的,桌上也没有陶土花瓶。他的妈妈和父亲一样繁忙,哪里抽得出时间和他做什么陶土花瓶。 更小的时候,他倒是经常去外婆外公家,他们会教他认院子里的花,外婆将玫瑰剪下来,插在精美的花瓶里。那是个素色的花瓶,但他知道,它很贵。 “陶土花瓶是什么样子?”秦应轻声问。 “嗯……大肚子,细颈,形状不规则,不是专业的人,很难做规则吧,颜色,颜色是灰色,上面有很多宝蓝色的方块,插上勿忘我就很好看。”黎宝顿了顿又说:“勿忘我是我送的,花店老板不要,我就拿走了,这个花很好,很久很久都不谢。” 秦应想象一番,觉得这样的陶土花瓶很土,但又很惊讶,黎宝居然会送花,尽管那花只是捡来的。“你们就在餐桌上写作业吗?他的父母回来了怎么办?” “我们在书房写。”说起书房,黎宝语气不由得上扬,“原厦的书房有飘窗,上面有小书架,我喜欢在那个飘窗写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