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柏十三岁那年,就已经不怎么爱说话了。他住在县城最干净的那栋高级公寓楼的顶层。楼下有一个保安亭,两棵修剪得整整齐齐的桂花树,以及一条他必须保持安静的长走廊。他每天放学回家,用钥匙插进那扇防盗门,“咔嗒”一声,像一只被关进笼子的鸟。他不吵,也不闹。因为吵和闹是没有用的。他爸是公安局的局长,他妈是县一小的老师,但这两个人只有在开家长会或者过年时,才会同时出现在他面前。大多数时候,他每天只能从门缝里看到一截匆忙走过去的鞋尖,或者闻到某种专门属于他妈昂贵的香水味,但那味道在一阵风吹过之后就会迅速消散。十三岁那年的冬天,他站在门外,听到了他爸对他妈说:“季柏明年上初中,他成绩不好,在学校还打架,送他去住校吧。一个月多给几百块生活费,眼不见心不烦。”季柏握着那把钥匙,站在门外,听了很久。然后他把钥匙从锁孔里拔出来,转身走回了自己的房间。他没有摔门,没有大吼大叫。他懂事地关上门,走到书桌前坐下。季柏看着桌上那本摊开的地理课本,对着上面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的城市名字发呆。从那天起,他再也没有跟他爸妈多说过一句话。十四岁那年,他第一次打折了别人的肋骨。那天在县城中学外面的巷子里,三个比他高年级的混混堵住了他。打头那个外号叫“大虾”,嘴里嚼着槟榔,一脚踹翻了季柏的书包:“你妈不是个破鞋吗?怎么,你妈今天没给你塞零花钱啊?”季柏没有说话。他低头看了看地上散落一地的课本,然后抬起头,看着“大虾”的脸。大虾被他那种眼神盯得有些发毛,抬手就朝季柏脸上扇去。季柏没有躲。记住网址不迷路powenxue19他侧身后顺势一把攥住大虾的手腕,然后偏过头,极其精准地一拳砸在他鼻梁上。那是他第一次发现,原来把别人的鼻梁打碎,手也会跟着流血。他擦了一下手上的血,看了一眼蜷在地上哀嚎的“大虾”和另外两个不敢再动弹的混混。他弯腰把自己的书包捡起来,把课本一本一本塞回去,背在肩上,转身走了。他没有哭过,也没有害怕过。他只觉得空旷。他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在打架的时候被砸碎了,碎得比那几个混混的鼻梁还要彻底。十五岁那年,季柏开始频繁地出入县城街头的网吧、游戏厅和台球室。他学会了抽烟,学会了把校服扎进腰带里,学会了在被人多看一眼的时候,毫不客气地把对方按在墙上。他成了一颗被县城所有坏学生所敬畏的、带刺的石头。他很瘦,但力气大得惊人,因为他开始健身,每天深夜在公寓楼顶的天台上跳绳、做俯卧撑。那是一种极其枯燥的、重复的自我折磨。但那种折磨,能让他不去想家里的空荡和学校的虚伪。那年深秋,他开始频繁地往县城边缘那片老旧街区跑。那里鱼龙混杂,藏着数不清的暗巷和乱哄哄的棋牌室,却比任何地方都让人觉得自在。有一天傍晚,他在一条巷子里堵住了一个欠他“烟钱”的街头混混,把人按在墙上教训了一顿后,对方连滚带爬地跑了。季柏靠着墙喘了口气,低下头,看到巷子尽头有一家很小的杂货铺。铺子门口蹲着一个小女孩。她大概十二三岁,穿着一件明显有些短了的旧外套,头发扎成一根细细的马尾,正蹲在台阶上,低头掰着一块干馒头喂一只流浪猫。那猫瘦得皮包骨头,混着灰白色的杂毛,脏兮兮的,正埋头猛吃。女孩蹲在那里,一边喂,一边自言自语说着:“小猫,小猫,我要是像你一样吃一个馒头就饱了。我花钱少,妈妈会回来吗?”季柏站在巷子口,看着她。他不知道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他知道她长着一双极没精神的眼睛。那眼尾微微垂着,看着像两潭死水。反正在县城里看着是不怎么讨喜的样子,身上带着一股丧气。他看她表情,像是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一样。她把手里的干馒头掰得极其碎小,一点一点地放在地上。季柏靠在墙边看了很久。他看着那猫把馒头吃完,女孩拍拍手站起来,转身走进了杂货铺。他看了一眼那家铺子的招牌,上面写着“程记杂货”。那后来,他偶尔会路过那条巷子。有时候能看到那个女孩蹲在门口喂猫。有时候看到她低着头坐在门槛上写作业。有时候看到她在铺子旁边的水龙头下洗一大盆衣服。她从来不抬头乱看,总是低着头,做着自己的事。她像是活在一个他自己都无法触及的、无声的世界里。后来,季柏彻底辍学了。他爸丢给他一套高档公寓的钥匙和一张银行卡,说:“你自己过,别再给我惹麻烦。”季柏拿着钥匙,站在公寓楼下,抬头看着那栋高级公寓楼。他转头就找到了中介,把那套房子挂了出去。卖房子的钱,他盘下了县城老商业街那栋三层小楼。小楼的一楼打掉了一面墙,挂了块黑底白字的招牌,刻上“刺青”两个字。他开始学纹身。自己对着画册学,对着塑料皮和猪皮练手。他用纹身机刺破别人的皮肤,用颜料填充那些永远不会褪色的图案。他发现自己喜欢给东西留下印记。铁色的、不可逆的、不会被轻易抹去的印记。因为他在十几年的岁月中,已经受够了“被丢弃”这件事。所以,他总希望自己能留下什么东西是永恒的,不会“抛弃”他,可以伴随着他的一生。后面他把那栋三层小楼的二楼和三楼收拾出来,把一楼当店面,二楼当仓库,三楼当卧室。他没有再去想过他父母的事,也不再在意县城里那些关于他父母的议论。他只是一个长着蛇形纹身并且谁都不想让靠近的年轻人。他脖子上的那条黑蛇,就是他自己给自己纹的。针扎进皮肤的时候,他疼得浑身冒冷汗,却没有停下。他在那条蛇里寄居着他对这个世界所有的不满和防御。十七岁那年的深秋,季柏已经成了县城里谁都不敢惹的“季哥”。他有几个小弟,能收拾几条街的人。有天傍晚,他收完一笔债,路过县城那条老旧的巷子时,忽然停了下来。巷口的杂货铺已经关了好几年了,铺面改成了卖五金的小店。但他依然记得,那个蹲在门槛上喂猫的女孩。或者说是那个长着一双死鱼眼、瘦得像一根枯草的女孩。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记得她。可能是因为她蹲在路边喂猫的样子太安静了。他在县城里没见过这样的女孩。也可能是因为她那句似乎家庭也不太幸福的话让他也产生了共鸣或同情。他站在巷口,点了一根烟。明明已经几年过去了,他忽然想知道她现在在做什么。是在哪所学校上学?还是还蹲在某个地方,努力把自己变成一个不让任何人在意的人?季柏没有去找她。他站在路灯下,把那根烟抽完。最后他走回了“刺青”店。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十几年后依然会想起那个画面。他也不知道自己日后真的会在那家医院走廊里看见她,并且用一种近乎蛮横的方式替她还清债务。他总觉得那个女孩身上有一种他很熟悉的东西。他想看看,如果给她换一个地方,她会不会在角落里缓慢地开出花来。后来,那年的秋天。在县医院走廊里,他看到她蹲在地上,捏着一张皱巴巴的缴费单。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灰色外套,眼皮微微耷拉着,眼神空洞而倔强。他站在走廊尽头,逆着光,看着她。他看着那张和他记忆中重迭在一起的脸。季柏那时候想:原来是她。他当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替她出头。后来他明白了,那只是一瞬间的确认。他确认那个他曾在杂货铺门口观察过的女孩,终于落到了他能伸手触及的地方。他伸了手。他用借条、用债务、用那条永远刻在皮肤上的蛇,用所有他能想到的、不管多粗暴的办法,把那个女孩困在了自己的身边。他那时候还不知道,自己有多需要她。他只知道,他的一生太过空旷了。他这片旷野,或许不需要多鲜艳的花或是生命力顽强的青草来点缀。他可能只需要一根枯草就足够了。而她刚好是那根枯草。如果她愿意留在他的旷野里。他会用他唯一会的方式。为她遮住所有的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