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呀?”
“现在不把仇报了,以后进了王府回来就不方便了,走,先去林怀安院里。”
尚书府嫡出的哥儿只有两个,一个是已经出嫁的林怀玉,另一个就是林怀安,这两人平日最爱找林宵的麻烦。
以往林宵忍气吞声,现在不一样了,他是圣上下旨钦定的准晋王正君,有仇可以当场就报了。
“好!”小金子也想明白了,现在府里论身份地位,比他哥高的一个都没有,“哥,我一会是先扇洗砚的左脸还是右脸?”
洗砚作为林怀安的贴身侍子,平时没少欺负他们。
“没追求,左右脸都扇,不把他扇成猪头不许停。”
“好耶!!”
接下来一个月,林宵带着小金子在府里抢林怀安金银首饰,赏恶仆降龙十八掌,曾经欺负过他的,不管是厨子管事,还是庶子庶女,全部都鼻青脸肿。
心情好了,林宵不小心把嫡母最爱的花给拔了鱼给捞了鸟给放了,心情差了,一个没注意把林才卿重金买的瓷瓶摔了,砚台砸了,字画给烧了。
府里待无聊了,林宵就大摇大摆的带着管家出门,大手一挥购买店铺房产,绫罗绸缎,古董玉器不知凡几,通通记尚书府的账上,没有一个人敢吱声。
不仅不敢吱声,还要把这些事瞒得死死的,不能有辱林宵的声誉,不然陛下会觉得尚书府教子无方……
坚持不懈每天给所有人找事也是很累的,林宵啃着某官员孝敬给林才卿的天价水果,翘着腿想着明天要做什么,日子越来越有盼头了。
这短短一个月,林宵觉得自己因为前几十年忍气吞声气出来的病都好多了。
昭元七年,元月十五。
锣鼓喧天,人声鼎沸,红妆十里不绝。
正逢上元节,又有如此盛事,街道两旁挤满了来观礼的百姓,许多人甚至是不远千里特意赶来的。
“啧啧啧,这样的盛况,上一次还是当年花将军娶夫吧。”
“谁说不是,你看前头那位,护城军的护军卫指挥使大人,那可是晋王的亲卫!”
“还有接亲的,我看见了,是圣上唯一的叔叔,寿亲王,他旁边的人一看就身份贵重,但是我没见过……”
京城难得有这样热闹的事,众人议论纷纷,互相交换‘情报’。
“不过,我记得花将军当年娶的是清河崔家的嫡公子,嫁妆排场才那么大,这位不过是尚书府的庶子,怎得嫁妆也这么多……”
众人眼看着财神爷夫君
“这林尚书对庶子竟如此大方?”
“不应该啊,据说这位林尚书爱财如命,对妻儿都不大方。”
其他人也很费解,一书生说:“这庶子虽说是嫁进王府,飞黄腾达了,可王爷尚且昏迷不醒,日后怎么样都不好说呢,怎么就值得用这么多嫁妆去攀附了,若是王爷一命呜呼了,这嫁妆岂不是打水漂了。”
“诶,莫讲莫讲!”
当今圣上与晋王一母同胞感情深厚,谁敢说一句晋王可能醒不过来,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不过流言可以制止,可大家心里都不太信这所谓的冲喜能让一个身中奇毒的人活下来。
纵然是护国寺的高僧慧度大师的批命又如何,晋王都昏迷整整两月了,现下除非这个在京城名不见经传的尚书府庶子是个百年不遇的神医,要不然王爷怎么可能娶了他就能救命了。
林宵当然不是个不世出神医,但林宵觉得晋王此人真的是个神医。
一下就把他的穷病治好了,简直比神医还神医!
一箱箱的金银珠宝抬进门,林宵手握整个尚书府五成的家产,激动的恨不得去抱着昏迷不醒的晋王狠狠亲两口。
晋王简直是祥瑞!
“发财啦发财啦!”元月的天气还是很冷,但林宵此时脸红扑扑的,不仅是因为王府里的金丝炭火,还因为他手上厚厚的嫁妆单子。
一目十行地扫过嫁妆单子,林宵心情是前所未有的畅快。
林才卿爱财如命,一下要了他半条命,他现在一定要呕死了。
不对,不止半条,加上这一个月林宵在府外用掉的,半条多了。
一想到林才卿不高兴,林宵就更高兴了。
小金子也高兴,两个人凑在一起两眼放光地捧着那本厚厚的册子。
“哥!这是不是就叫一步登天!”
“当然啦,小金子你先把这个收好,明天找人去核实一下这些嫁妆有没有差错,别混进来一些不值钱的。”
“好!”
高兴完,林宵这才想起王府管家交代的事,三两下把头冠和吉服卸下,脸上的妆粉也洗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