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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节 贵族的特权(第3页)

在这本书之前,还写过一本《萨弗拉斯权杖》,写到一半中止了。按道理说,既然有了时间,那麽理当将它续起,但这本书是我刚开始写小说时的作品,当时还有几分得意,回头重看,只觉很多技法上都不成熟,人物的塑造丶情节的布局,都不甚令人满意,提不起续写的动力,索性便考虑重开一本。

重开一本,自然还是选择同样的世界背景,同样的基本设定,甚至连故事都是有关联的。写萨弗拉斯权杖,一个深层的目的,便是想要自己架构一段新的历史,这个想法一直没有消除。这样一来,就得到了第一个结论:这还是以FR为世界背景的。以1372dR这个年代左右生地故事。

熟悉我的读者基本都知道,我是罗森的fans,准确地说是阿里布达年代记的fans。除此之外,我是个姐姐控,梦想着能够推倒姐姐。这两者的融合,导致出第二个结论:这是一本以推倒姐姐为终极目标的小说。

这两个结论合起来,於是就有了现在的这本书。

※※※

二丶书名

这本书地书名。招致了很多读者的不满,要求改名的评论也时常出现。对於这件事。简单做个交代。

先,这本书的书名确实出自编辑的建议;其次,我经过考虑,觉得这个书名很不错,所以接受建议。无论如何,我是这本书的作者,决定权在於我。编辑只是提出建议。现在我决定使用,那麽一切因此而来的称赞和否认,自然也理当归结於我。

我想,道理应该是如此。

一开始看到这个书名,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反对,但在考虑再三之後,我改变了主意。原因其实也很简单,正如前面所言。这就是一本以推倒姐姐为终极目标的小说,在简介上也写得清清楚楚。世界上的读者,口味千差万别,我自己的喜好,或许对他人而言是毒药。既然如此,那麽直接开宗明义。也避免扯皮和纠缠。

有读者说,这个名字会赶跑很多读者。或许如此,假设有某位读者,对於姐姐控深恶痛绝,那麽他自然一看题目就点。对於我而言,这并非损失,而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避免了将来的不满。竖起旗帜,招引同道,不喜者尽情离开。我相信这是堂堂正正的作法。

如果有读者告诉我说「我很喜欢你的书。其他都喜欢,但我不能接受姐姐控。希望你不要写这个」,那麽我的回答是「很抱歉,别的我都可以考虑妥协,这点没有任何商量的馀地」。

因为当时说了一句:这个书名是编辑建议,结果我的编辑受到了很多指责。当然,书评区的帖子,他估计也不会看,所以恐怕还不知道这件事。无论怎麽说,这於我而言是一件很抱歉的事情,如一开头所说,这是我做出的决定,但却让他人代为受过,这有违我的准则。

借此机会,对此事做个最後的交代,以後也懒於再提及。读者对於书名不满,对此我没有意见,老读者也应该知道,对於此种评论,我从未删贴,从未禁言,不会进行任何干涉,当然我不会回答。唯一希望的,是不必牵涉他人。

※※※

三丶现状

一本书写了一年,平均每日过四千字的度,在应该不算快。对於我而言,虽然还说不上极限,没办法说「自己已经尽力」(事实上,偷懒是经常的),但也已经算是很了不起了。

我写小说,从来都是先制定好完整的大纲,然後再动笔,就彷佛先画好设计图,然後再施工,而且我尽可能避免中途改变,事实上也极少改变。也就是说,在我写下第一个字之前,整个故事的基本情节已经确定,每一个重要的步骤,关键的环节,在何地丶何时丶何人丶何事丶甚麽结局,这些基本都是清楚地在脑海里,只要用文字描述出来即可。

从理论上说,这种写作方法,应该是有很好的预期性。然而事实却颇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因为我忘了我的一个大毛病:拖沓。

根据我最初地预计,这本书写到现在这个字数,应该已经是结尾了。然而事实是,整个剧情才进行到了大约五分之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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