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的人摇摇头,正好把脸转了过来,
“是你!”
顺英也有些震惊,怎么那么巧?
天杀的,她就是看这条路近才走的,没想到差点被人抢劫了。
“谢,谢了,”她从地上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土,
她嘴角咧了咧,“带傻子回家呢,”
苏棠没想到,随便救个人,还是个冤家。
“不许叫他傻子,还有,刚才可是他救了你,不然就我们两个女人,你以为那个男的会跑?”
苏棠抬头看了看天色,日头已经西斜,
“行了,快回去吧,天要黑了。”
说完后她就拽着霍承走了,
顺英从地上捡起荷包,拍了拍上面的灰,
放进了靠近胸口的位置。
其实银子倒不是那么重要,毕竟她没钱那么多年了,只是这个荷包,是她娘亲手给她绣的,
流浪的生活非常的艰难,那完全不能称之为人的生活。
掠夺,背叛,吃人,
道德人性什么的,在这一刻荡然无存。
娘将最后一口吃的留给了她,自己却饿死了,
她亲手挖了个坑,将娘埋了起来,
这还是万幸的,
因为她至少还保留了尸骨,
她在那种环境长大,学会了狡猾世故,见风使舵。
她没办法,这就是她的生存之道。
她又能怎么办?
她拖着沉重的脚一步步往回走,太阳在她身后渐渐沉入地平线,
黑暗,要来了。
镇上边陲地,
在一个隐蔽的角落,住着很多酒肉之徒,闲散人土,黑户。
一个高大略显华丽的马车进来了,角落里的人都安静下来,打量着这个马车
这可是个稀奇事。
从马车里伸出一只白净的手,掀开帘子,看了一眼外面。就将帘子合上。
一会儿工夫车上下来了一个丫鬟装扮的女人,她找到一个靠在墙边的,喝的醉醺醺的人。
丫鬟给旁边一个人扔去银子,指着那个人道,“他是叫王狗吗?”
那人拿到银子连忙揣到怀里,快速点点头,然后就跑了。
有好多人跟着他一起去跑,不一会儿巷子里面就传来了激烈的打斗声,
丫鬟对身后的人挥了挥手,侍卫将王狗一左一右架了起来,带走了。
马车里,许娇妍艳丽的红唇微微勾起,
她伸出染着丹蔻的手,捏起一块糕点用力碾碎,
然后拿出绣着金丝的帕子擦了擦手,
这次,我要你身败名裂,